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开发区各学校的选手们、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来自武汉市光谷第一小学505班的蒋依伦,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法在我们心中扎根》。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从小,爸爸妈妈就带着我仰望星空,感受宇宙的深邃,而道德法则则是通过一件小事让我感受到了他的重要和崇高。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还是个小屁孩儿,我的同桌梅嘉伟,一个调皮的男孩,上课时趁老师转身板书,悄悄扯了前面女同学的辫子,女生愤怒地回过头,满眼质问,梅嘉伟指着我,一本正经地说:“是他扯的。”,我被冤枉了,女生不听我的辩解,下课了,我被她追得满教室跑,而梅嘉伟却在旁边哈哈大笑,我非常气愤恼怒。
放学了,细心的妈妈看我情绪不对,关切地问:“怎么回事?”
“梅嘉伟总是整我,今天又和同学合起来欺负我!”我一脸委屈地说。
妈妈一听说我被同学欺负了,很是心疼,“要不,妈妈明天找他谈谈?或者跟老师说说这件事。”
“没用的,他会背着老师对我更凶。”
“那你打算怎么办?”妈妈试探着问。
我咬牙切齿地说:“今天这事儿就算了,下次他要是再敢这样对我,我就找块砖头,砸他脑袋!”。
“儿子,你能不用暴力而用智慧解决问题吗?”妈妈有点紧张但还是耐心地劝导我。
“我忍不了这口气,我就要砸他,砸他!”我气得发抖,在妈妈面前大喊大叫。
妈妈没办法说服我,便不再说话。一路上,我听车辆不停地按着刺耳的喇叭,我心里也一直不能平静。终于到家了,爸爸笑眯眯地迎接我俩,妈妈一股脑地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和爸爸说了,妈妈解决不了的问题,一定会求助我那威严冷静的爸爸。
爸爸听完后走到我身边,摸着我的头说:“儿子,很委屈吧?”
“嗯!”
“在今天这件事情上,你是受委屈了。”爸爸安抚着我,“但爸爸不赞成你解决问题的方式。你想解气,用砖头砸同学脑袋,这个行为一定会把同学砸伤了,甚至是砸残废了,后果就是你、你的爸爸妈妈都犯法了,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犯法?法律制裁?”听了爸爸的话,我心里一惊,“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的?”
“是的,儿子。走,我们一起上网查一查有关法律条文。”爸爸带着我打开了电脑,输入了“故意伤害”。
“为了解气,拿砖头砸别人脑袋,这种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砖头砸在脑袋上会有怎样的后果?”
“会流血,会头昏,可能会因此倒在地上。。。哎呀,不说了。。。”
“是的,儿子,这就是伤害,而且这种伤害的程度还不知道会有多严重呢。你说,可怕吗?”
“可怕!”
“还要做吗?”
“不做了。”
爸爸继续指出行为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爸爸,我懂了,我不能做违法的事情。”
“当你触犯法律的时候,法律便会无情的惩治你,决不手软;当你被人侵害的时候,法律又像保护盾,保护你不受伤害。”爸爸语气坚定地说。
“法律保护?”我不解地问。
“是的,法律会保护我们。我们曾经在电视上看到,有些农民工辛辛苦苦打了一年的工,到头来却拿不到工资。于是,他们向法律求助,最终每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了。又如,在学校旁边有许多网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瞧,这不就是法律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吗?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我们每天出行,要遵守交通法则,“红灯停,绿灯行。”大人们常说“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大家都在按交通法规行事。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安全。”爸爸耐心地给我上了一节法律课。
我先前的委屈和气愤一下子被这个叫做法律的东西给安抚和释怀了。
“那这件事,你打算怎么处理?”爸爸问。我想了想,说:“我打算明天中午找个时间和三位同学一起说明情况,告诉梅嘉伟上课要认真听讲,不要做小动作,更不能‘说假话、做伪证’,告诉女同学遇事要弄清楚原委,不能偏信偏听、不能追打报复。”第二天,我也这样做了,我们三人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自那以后,法律在我心里不再只是一个模糊的名词,他变得神圣而崇高起来。
我庆幸,爸爸妈妈用这样的方式教育了我,让我不至于干出傻事来。同时,我在这里要大声呼吁:让我们每一个人把法扎根于心中。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安宁,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康泰,因为只有这样,我们头顶上的星空才会更加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