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好朋友里,和我最要好的只有一个,她就是我的同桌——刘珂伶。
她长得瘦瘦的,与我差不多高。白皙的皮肤,她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刘珂伶十分机智、幽默、善良,她钢笔字写得不错,我应该向她学习,我们似乎被友情的麻绳栓在一起。
有一次,我们都是运动员,跑步快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坐着休息,只有她在不停的做运动,我慢悠悠的走过去问她:“这样不停的做,一会就累坏了,还能跑步吗?”她一边压腿边笑眯眯的对我说:“一会吃点巧克力就好了。”到了比赛时,刘珂伶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去,把其他人甩的远远的。
刘珂伶不仅聪明伶俐,而且乐于助人。一次,我和她一起去雅思外语学习英语,我翻了翻书包,呀!没有学习文具可是要罚站的。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她关心的问我“怎么了?”。我有些哽咽的说“没有,只是没有钢笔。”她二话不说,就递给我一支崭新的钢笔,我连忙说:“谢谢。”现在我看到这只钢笔,就像看到了宝贝。
这就是我的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