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到了6年级。
眼看人生第一大考来临。我却开始了叛逆。不再当一个好学生是那样的爽!我清楚,我是我们班第一个叛逆的。然而又怎样呢?我放弃了在一起六年的同学,手上的书变成了青春言情小说,作家几乎都是郭敬明。看了他的小说确实觉得我们很像。
哼,我确实觉得自己在耗费时间。让青春变成就照片,让旧照片变成回忆。唯一不变的就是写随笔了。说实话,你看到这里已经明白了。我随笔水平很差。就是这样!追星追得更脑残。追紫棋姐追得脑残极了,和班里同学无法交流。不要以为天天看海报,听偶像的歌就臭屁不得!有本事学老娘!演唱会买1280的座位,每月不花个几百买周边同款就难受。
又怎样啊~以后别老想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有时间攒攒钱,买点偶像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