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努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在全面完成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在文明共建的基础上,积极为重点企业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有力的提升了企业发展潜力,促进了企业发展后劲,受到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一致称赞,塑造了县法院的良好形象。 提高认识,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我县作为欠发达县区,经济基础薄弱,企业发展滞后。为了摆脱贫困面貌,跟上经济发展大潮,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县委县府提出了“夯实2005、突破2006、赶超2007”工作思路。作为审判机关,我院进一步强化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观念。全力将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为企业发展服务上来。坚持审判不忘发展。结合实际,我院出台了惠法字[2005]38号文件《关于强化执行力,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搞好司法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全体干警正确的司法理念,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健全和完善了《惠民县人民法院支持企业发展的规定》、《惠民县人民法院制止企业三乱的具体措施》。依法坚决支持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做法,坚决保护投资兴业者的一切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一切阻碍发展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针对投资者、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伤害、绑架、敲诈勒索、(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盗窃、哄抢等犯罪活动,确保其聚精会神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对涉及侵害招商引资的企业和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坚持特事特办,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加强领导,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为了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我院成立了文明共建领导小组,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任组长,副院长司荣强任副组长,执行局、民一庭、民二庭、刑庭、6处基层法庭负责人任成员,建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我院已与华润公司、农兴种业、孙武酒厂、商业总公司、供销总社等5家县重点企业取得联系,为其长期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现已为他们完善经济合同30余份。与鲁洁棉业公司签定了《文明共建协议书》,实行法官联系企业制度,每名法官联系一家重点企业,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减少商业风险。 强化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平台。重点向企业提供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服务。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交流会,学习《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让企业负责人互相交流,增强法律知识;对典型案例进行点评,避免同类案件发生。民二庭法官到企业进行法制讲座,并赠送了有关法律书籍200余份,为了给企业提供方便,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对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耐心解答。为了增强服务效力,我院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县法院宣传栏向社会公开了服务承诺,为企业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