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秋景 听秋声 感秋意 品秋味——郁达夫《故都的秋》赏析 1933年4月,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上海移居到杭州,撤退到隐逸恬适的山水之间,思想苦闷,创作枯淡,而这篇散文写于1934年,作者正处于苦闷时期。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通过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能感受到作品美的力量。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地交融和统一。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郁达夫是一位具有多方面才能的作家。他在小说、散文、诗词、文论等诸多领域都具有深湛的功力和卓越的成就,而且形成了自然畅达而热情坦荡的鲜明风格。这一风格体现在他的散文创作中,善于运用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风格却很统一,正如郁达夫自己所说,在散文中“总要把热情渗入,不能不达到忘情忘我的境地。”他的散文带有鲜明的自叙性质,发出的是带有强烈个性的自己的声音,篇篇洋溢着回肠荡气的诗的调子,充满了内热的、浓郁的、清新的情韵,热情坦白,毫不遮掩地表现了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社会里的苦闷心境,展现出一幅幅感伤、忧郁而又秀丽隽永的情景交融的画面。 从写作上看,本文是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特点表现得最充分的典型之一。文中情感所及而刻意描绘的有五种景物,它们之间并没有明显的时空关系,却都能相提并论。在表达方面,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多种表达方式交替出现。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故都的秋的“清”“静”“悲凉”。 从修辞的角度赏析本文,我们不难发现《故都的秋》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文中有许多并列句子或短语,具有工整、雅致之美,抒情味很浓厚,朗读起来具有音韵之美,显示出作者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本文不是很长,但排比句很多,说明作者非常喜欢运用这种工整、雅致的语言,而且运用起来非常妥帖恰当,全无生硬之感。例如: ① “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三个短语精要地概括了全文的意旨,既有顺畅的气势,又有抑扬顿挫的声韵之美,后面的“来得悲凉”似乎应该比前面两句更舒缓而深沉。也许主张语言简洁的人会觉得“却特别地来得清、静、悲凉”更好,可是这样一来,排比的气势就没有了。 ②“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和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此句前后都采用排比的写法,从不同的方面说南方之秋无可欣赏之处,反衬北国之秋的美好。顿挫分明又气势连贯,表情达意非常充分。 ③“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这些描写性的名词短语,每一个短语就是一幅画面,展现出生动的美景,成为“故都的秋”的美妙意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神往之情溢于言表。 ④“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这是由三个短句组成的排比句,既具有口语的生动性,又兼有排比的语势连贯性,充分地表达了赞美之情。 ⑤“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是用比喻来说明理事,以具体事物来说明抽象的事理,使表达生动形象,饶有趣味。 第二,本文直接描写景物的语句不多,但都是极其精彩的,而且饱含作者的深情。例如: ①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这里写了视觉形象、听觉形象。景物写得非常细致,如“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也写了观景、赏景的心态、动作,如“细数”“静对”,透露出悠闲、惬意。总起来说,表现了作者热爱故都之秋的情怀。 ②“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这里写了视觉形象、触觉形象。花铺满地,写视觉形象;脚踏花地,是触觉感受。写触觉,给读者以逼真的感受。这里寂静无人,斯人独徘徊,无人可与交流,便只有与自然相交融。揣摩作者的心境,大约是欣喜的,又是寂寞的。 ③“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这里的写景不拖泥带水,一句一景,写出了北国清秋之雨忽来忽 去的情景。云的景象、雨的阵势,写得活灵活现,说明作者观景非常细致。 第三,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 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第四,这篇作品还具有清新典雅、酣畅淋漓的语言风格。《故都的秋》从开篇到结尾,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拣来的,平凡极了;可是它们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配搭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这些物象声色,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拣来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再如动词与形容词,作者是很注意它们的表现力的,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一种纯朴自然的美。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我们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就在读者的周围,所以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大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 附录: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郁飞) 《故都的秋》写于50多年前的1934年,选入中学语文课本总也有五十年上下了。一代代的青少年大约都是从这篇写景文字接触郁达夫其人的吧。 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在他后来发表的《故都日记》里,8月16日的最后一段是:“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佘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17日的头一句又是:“晨起,为王佘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可见还是编者的函索坐索逼出来的急就章。急就之章能写得这样隽永而有情致,就不能不靠平日的功夫,即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体会了。 从起头一段往下看,写秋意,秋季的院落,写槐树,秋蝉,秋雨,写果树,写悠闲的北平市民对答的神态,若非平日的观察体会深深印在脑际,是决然写不出这样看似信手拈来的行云流水般的文字来的。写此文的头一天,8月16日,日记的开头便说:“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可见他随时随地都在体验环境。第二天早晨他提笔就写《故都的秋》,同前一天清晨的感触怕是不无关系的吧。这种功夫或者也就是鲁迅先生要求于有志写作者的头一条吧:“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 (《答北斗杂志社问》)要活得有意义而不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是不是人人都应以此为修养目标之一呢? 其次,若没有对故都北平的挚爱,也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父亲一生短短的49年中从未在北平久住,但是在此文的姐妹篇《北平的四季》(1936年)中吐露了对古都的感情: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在国难深重的当年,父亲自己一程程南去,再没有重践斯土,却这样遥祝故都的无恙。如今外敌早已逐出,又成为首都的北京也已进入现代化新时期。当初的风貌所剩无几,燕都历程上的一个个时代只有到大量《故都的秋》一类的记述里去领略了。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现代作家。浙江富阳人,生于书香家庭,3岁丧父。1913年留学日本。1921年与郭沫若等成立“创造社”。1928年加入太阳社,同年发起成立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主要作品有《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等,在不同程度上,揭露社会罪恶,表露内心苦闷,意义积极,或有颓丧情绪。其作品情景交触,文笔优美,自成一家。 从1921年到1933年,郁达夫以极大热情参加左联活动进行文学创作。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等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闲居独处,在游历山水中排遣现实带给他的苦闷。作者提倡静的文学,写的多是“静如止水似的遁世文学”。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辗转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品故都秋“味”,写下散文《故都的秋》 《故都的秋》是篇记游散文,选自郁达夫的散文集《闲书》。郁达夫留学日本期间曾经和郭沫若、成仿吾组织了以抗日为宗旨的“夏社”,以后又组织了“创造社”,一九三0年参加“左联”,是“五四”以来颇有影响的一位作家。郁达夫是《创造周报》的主编,《奔流》是郁达夫和鲁迅合编的。郁达夫的小说代表作有《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等,大多采用自叙传方式和第一人称写法。 写秋之作,古今中外,或歌或悲,或叙或议,可谓不胜枚举。秋之于人,有种特别的缘情。这不,郁达夫也秋情大发,一篇《故都的秋》,写得清新灵秀,质朴真挚,读来别有韵味,堪称咏秋佳作。它的中心意旨是,赞美故都秋天的浓色、深味。 唐人白居易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足见情在诗文中的地位。《故都的秋》正是表现了作者对北国之秋的真挚、强烈、纯朴的眷恋之情。 文章起笔,开门见山即切入正题。作者不远千里,从杭州赶到青岛,又从青岛赶到北平,竟为一饱故都的秋,故都的秋味。其情之痴、之深、之真、之切,溢于言表。这个开头让我们看到了本文主要抒写的是北京秋天的浓色、浓味。 然而,作者对故都之秋的情感的抒发,主要是通过和江南之秋的对比反衬,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故都的秋》的主要内容是描绘故都的秋和别处秋的不同。的确,江南之秋,只能使人“感到一点点清凉”,使人“赏玩不到十足”,相形之下,北国之秋“却特别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是故都的秋给人的总印象,是开篇的文眼。作者在描写秋天景象时为什么两次写到南国之秋?写江南秋天的浅色、淡味是为了对比北国秋天的浓色、深味。那很高很高碧绿的天空,那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那五彩滨纷的牵牛花(小院静观),还有那北国槐树的落蕊(槐蕊铺地),那秋蝉衰弱的残声(残蝉闲听)……无不凝具北国之秋的特色,就连秋雨过后斜桥影里北方人的缓慢悠闲的声调,也都染上了一层浓郁的秋意(凉风秋雨),北方八九月份正是果树成熟的大好时节,枣子红了,柿子黄了,葡萄紫了,让人垂涎欲滴(枣红佳日),看起来、听起来别有一番秋味呢。这里,虽然作者择取的仅仅是点缀北国之秋的几处平凡秋景,但却把故都的秋声、秋色、秋姿、秋态、秋风、秋雨描绘得自然贴切,引人入醉,真是秋意十足,秋韵毕现,寥寥数笔,给人以“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之感,也令人领略到北国之秋的深沉,幽远,严厉和萧条。因此,才有作者的“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之比喻和赞叹,才有作者对故都之秋更深一层的恋情。 作者进而又古今中外,旁征博引,在比较和议论中进一步感叹出:“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可见,作者把自己对秋之情无疑又渲染到一个更新的高度。 作者用心中之秋写笔下之秋。从五个方面刻画故都的秋的景象,景象无不留有作者心的痕迹:北国院内赏秋景、北国槐下知秋物、北国蝉底听秋声、北国雨后感秋意、北国秋清话秋果。至于传统的文章里明秋情的内容,是联想的展开,不在景物描写之内容。作者围绕着故都之秋,文不离题,一唱三叹,或聚或散,或叙或议,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字里行间,由首至尾无不融情于景,情景交汇,情感的波澜如长江后浪推前浪,层层递进,层层迭起,通篇洋溢着一股恋秋的主旋律。 《故都的秋》主要写作方法是写景、叙事、抒情、议论融为一体,绘景色用描写的方法,如“碧绿的天色”,“驯鸽的飞声”,“牵牛花的蓝朵”,“槐树的落蕊”“秋蝉的残声”等;写游踪用记叙的方法,如“从杭州赶上青岛”“从青岛赶上北平”这是记游踪,它是游记的一个必备因素和特点;开发深味用议论笔调,如“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将抒情渗透在叙事、写景、议论之中,如“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不用浓墨重彩,一篇《故都的秋》满写着赞美、眷念的韵味的和幽远、落寞的情怀。故都的秋早已都被作者涂抹了一层清、静、悲凉的色彩。郁达夫笔下的故都的秋究竟在哪里呢?在秋院的破壁腰,在秋槐的落蕊旁,在秋蝉的残鸣中,在秋雨滑落下,在秋果的成熟里,也在那故都闲人充满了京腔京韵的互答时。在现实的人生里,作家的内心被过早地投下了忧郁、落寞的阴影。正因为这样,他笔下的秋境、秋味儿,被鲜明地笼上了一层郁达夫式的主观色彩。但故都的秋又并没有因为作家的情感体验而受到扭曲,以致失却了它固有的特征。在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里,那院落的牵牛、槐树的落蕊,秋蝉的鸣叫,还有那秋风秋雨等等,是多么清晰而逼真地将再现了故都之秋的韵味。 请注意,“色”“味”二字是贯穿《故都的秋》的内在线索。全文各段落层次的描述,都是以“色”“味”二字为着眼点,开头写故都之行的目的是为了领略北京秋天的色和味;两次写江南之秋,意在说明它的秋色浅、味淡;中间文章的主要部分,前一半描绘故都秋的浓烈,后一半议论故都秋味深。结尾写自己留恋故都秋天的浓色、深味。抓住了色、味二字,就探得了全文的内蕴。应该说,感情抒发至此已是淋漓尽致,该戛然而止了,然而作者情犹未尽,继而将感情陡然升华到令人意想不及的顶峰:“秋天,这北国的 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夹叙夹议的手法,使秋意、人意迎面扑来,足以令不曾到过北国的人们愿不远千里一睹这故都之秋了! 《故都的秋》的结构形式,犹如纺锤形状,总起开卷显示,分段写尽故都之秋的风姿、神韵,结尾妙笔收篇,突出题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