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叙是在叙述中心事件的过程中,为了帮助展开情节或刻画人物,暂时中断叙述的线索,插入一段与主要情节相关的故事或回忆,但故事或回忆叙述完又必须回到主要情节的叙述方法。 在叙事性文章作品的情节发展进程中,作者在安排贯穿线索较长的情节时,为避免行文的呆板,追求叙事的节奏和波澜,会有意插入表面似乎是阻止情节发展的某些事件、情况或场面。 插叙的方法主要有:作者直接插进来进行叙述、介绍、说明,或通过作品中的人物所见所闻所感和亲身经历来进行插叙;通过作品中的人物自己或旁人的语言来进行插叙;通过人物的回忆、思念、想象等心理活动来进行插叙等。比如《爸爸的花儿落了》中,“我”在会堂里回忆在医院中看爸爸的情景;鲁迅的《故乡》中,“我”和“母亲”谈到闰土时,插入少年闰土和“我”的交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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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开了哦莫庆伊
校园里被修整的桂树,规矩地立着。它们全都默默地等着,等着……一到月份,就全开了。若不是事先约好,又怎会如此齐整地开了 放学了,穿行于小巷的暮色中,那是又一种馨香。斜挎着书包,鞋跟小心地敲击着石板小路,怕惊扰这一巷的宁静。眼前有三两株桂树,心中是满怀的桂香。幽幽的,纯静的,像你梦里的佳人。有亮丽的衣服,光彩的配饰,却探不清那气韵;像呢喃在空气里的细语,有温暖的感觉,甜蜜的心绪,又逮不着一丝儿游踪……桂花的香也很容易勾起馋虫,至今我只吃过一次桂花糕(改为“至今我还记得那一次吃桂花糕的情景”),类似于果冻,还可以看见底下的桂花。在春夏相交之际,放了五六天竟没坏,不知里面有什么呢!(少了“尝”的动作,太突然了)不够香,也太甜,口感完全不是我想象的绵软醇香,色泽也不如期待中的那样粉黄。我再也不对它有趣味(改为“兴味”)了。
作为一篇写景抒情的记叙文,标题中的“哦”已定下了全文的抒情基调,使得全篇协奏出一种温婉的叙事调子。本文的亮点是插叙的第五小节。正如旁批中所言,这一联想和回忆引出的插叙,“中断了叙述,如静湖投石,微起波澜;回想过去,多了一层对桂花的体验,又丰富了作品的内涵;也为深化文章的主旨做了铺垫,桂花的香有了时空穿透力!”但这一节也是全篇中处理得最粗糙的段落,描摹不够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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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开了哦莫庆伊
校园里被修整的桂树,规矩地立着。它们全都默默地等着,等着……一到月份,就全开了。若不是事先约好,又怎会如此齐整地开了。 八月的校园里,有一两天会嗅到莫名的香,起初,并没在意。待满园的桂树洋洋洒洒结了数以万计的花苞时,我终于惊愕她的存在了。小心地拨弄下一朵两朵,夹入厚厚的书中,淡淡的汁水浸染开来,书页也芳香了。不禁要想到“桂子花开,十里飘香”这样的情景。 放学了,穿行于小巷的暮色中,那是又一种馨香。斜挎着书包,鞋跟小心地敲击着石板小路,怕惊扰这一巷的宁静。眼前有三两株桂树,心中是满怀的桂香。幽幽的,纯静的,像你梦里的佳人。有亮丽的衣服,光彩的配饰,却探不清那气韵;像呢喃在空气里的细语,有温暖的感觉,甜蜜的心绪。 桂花的香也很容易勾起馋虫,至今我还记得那一次吃桂花糕的情景。透明的盒子里装着一小块果冻似的桂花糕,还可以看见底下的桂花。在春夏相交之际,放了五六天竟没坏,不知里面有什么呢!掰下一小块儿放入口中融化,不够香,也太甜,口感完全不是我想象的绵软醇香,色泽也不如期待中的那样粉黄。我再也不对它有兴味了。 但我从未引以为憾,小小的桂花粒儿虽不华贵,但还未丢掉真实的自我。她从自然中来,又在自然中绽放她的美。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她总要在每一年的农历八月开起来。 “桂花,开了哦!”一个女孩的欢声漾起,在氤氲的香气中……
个性体验
桂花太小,藏在绿叶之间,有一种俏皮的感觉,而且它在每天清晨时,头上总有着些许露珠,这些都使人不禁爱怜起这可爱的小家伙。它们又是幽静的,不像牡丹嫣红,又不似向日葵那般的热烈,它只是一抹不起眼的淡黄……以至于当人们走在有它的路上,觉得花香满径,不忍破坏这份宁静…… 于是,我动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我自以为得意的地方是几处比喻的使用;自以为深刻之处是最后对主题的提炼。 至于回忆食桂花糕的一节,老师说这独具匠心,我却只是自然生出这样的念头的。可能好的文字就应当是自然从心中流出的吧。但细看的确有些粗糙,自以为改后的段落更明晰,语言表现力更强一些。我认识到,只有多些细节之处的描写,文章才会更为动
同窗视点
桂花大概是一种妇孺皆知的花,它不娇艳,却幽香扑怀。我也曾写过桂花,但没有作者写得这样铺张而灵动,意义深刻。我的这位同学,最爱读散文,尤其喜欢读张爱玲的文章,常常把文中惊险奇绝的比喻,摘录在笔记本上,能从作文中看出她的这一偏爱,很出色! 至于对文中插叙的品评,我用比较阅读的方式,品味了有无插叙的不同效果,体会到这一段插叙对于表现作品主题的帮助。这并非为插叙而插叙,像是自然生出的念头,并不显得突然,真是恰到好处。改后的回忆部分,文字更为讲究,描写更为生动,真的很好!
赏读美文
感念老师阎连科
有一天,不知从何而来的一只小鸟落在我书房外的窗台上。我正在写作,没有介意它的存在,于是它就渴求地望着我,几声啁啾,待我抬起头来,它却抖抖羽毛,扬飞而去。一切都如一次神谕的暗示,都如羊皮书上留下的一行不可解读的文字。几天之后,一场雨后,当阳光透窗而入时,我看见书房外的窗台裂缝里,横卧着一支羽毛,从羽毛的下面,小心翼翼地长出了一滴嫩黄幼小的苗芽。 我把这滴苗芽移栽到了楼下的草地。后来,它竟长成了一棵小树。 我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老师,他瘦小、干净,讲略带方言的普通话,无论是板书,还是毛笔,再或钢笔的书写,都有魏体的风骨。是那种魏、柳相糅的风派。他不光字好,课也讲得甚好,在我那时的感觉中,他的学问不仅在学校,在镇上,乃至在全县都是最好的。 每年过年的时候,村里许多的体面人家,都要请他书写对联。年前的几日几夜,他写对联能写得手腕酸痛。为写对联熬至三更五更,甚或通宵,并不是件稀少的鲜事,和农人在麦季里连夜在场上打麦一样。 从小学升至初中,他还是我的语文老师。课本上有篇文章,题目好像是《列宁祭》,作者千真万确是斯大林。是斯大林写给列宁的一篇祭文,很长,三大段,数千字,是我那时学过的课文中最长的文章。老师用三个课时讲完课文以后,让我们模仿课文写篇作文,我便种瓜得瓜地写了作文,很长,三大段,数千字,是我那时写过的最长的作文。 过完周末,新一节的语文课上,老师把批改后的作文分发下来,我的作文后面有这样一行醒目的红笔批语:“你的思路开了,但长并不等于好文章。”然而,在之后不久的一次学校组织的全校优秀作文展示中,文好、字好的,都被语文老师推荐上去,挂在校园的墙壁上展出,就像旗帜在旗杆上招展飘扬一样——这其中有我。 有我那篇最长的作文。 后来,我的作文写得都很长,因为我“开了思路”。现在,我在努力把文章写短,因为我终于明白,“长并不等于好文章”。 前些时,我回家乡电视台做有关我的人生与写作的电视节目,主持人突然播放片花,片花中有三个人在讲我的过去。讲我过去的学习、读书和劳作。他们分别是我的母亲、战友和我的老师。当我看见这位30年前教过我四年语文的张梦庚老师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时,我猛然哭了,眼泪夺眶而出。 他已经老了,七十多岁,但依然瘦削、干净,讲略带方言的普通话。 而我,是讲略带普通话的方言。 而我,业已是人至中年。 从家乡做完节目回到北京,天气酷热,但我楼下的那片草地却还依然旺茂。草地中的那棵小榆树,又长高了许多,在风中摇来摆去,正有几只小鸟在栖枝而歌。 文章以回忆的方式,插叙了“我”的老师的几件事:一是老师过年时写对联,非常有学问;二是老师评改“我”的长作文,并把它推荐上墙;三是电视片花中七十多岁的老师讲述“我”的学习、读书情景。插叙的缘由,来自作为专业作家的“我”,在一次写作时被窗外一株小小的幼芽所吸引,也就是文章开头结尾写到的那棵榆树。作者以树自喻,借助榆树的成长,突出自己在老师春风细雨般的教育下,一步步走上文学道路,成长为一棵大树、一个人才的过程。回想往事,抒发对老师的感念,塑造了一位热心、教导有方、关心学生、有学问的老师形象。文章注重过渡,巧妙地将几处插叙完美地连接成一个整体。结尾呼应了开头,渲染了气氛,同时也突出“我”对老师的感激和怀念。
析读佳作
我的“斑蝥”故事毛忠洁
“下面请大家翻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课。我们一起来赏析课文的内容。”这是我们语文老师那亲切的语调。第一段赏析完了,到了第二段,老师读道:“……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还没读完,同学们的眼光就齐刷刷地向我这个姓“毛”的身上转移。 大家指着我笑道:“斑蝥!斑蝥!”老师维持了秩序,然后大家接着上课。但从此我就多了一个绰号:“斑蝥”。现在我也知道同学们是闹着玩的,所以谁叫我“斑蝥”我也不生气,玩笑似的瞪他一眼,待他如故。 但一开始并不是这样。那天,我心情如外面的天一样灰蒙蒙的,正在为丢了心爱的东西生气,忽然一个叫小宇的男孩跑了过来,按着我的背,嘴里还念念有词:“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我正在气头上,他跑来惹我,我瞪着他火冒三丈叫了一声:“你真烦,滚!”他一下子就愣住了,脸上瞬间一红一红的,然后一溜烟“逃跑”了。 后来,我反省了一下:同学跟我闹着玩,我却对他发火,真是不应该,我怎么能把自己的气撒在同学身上呢?友情很珍贵,怎能这样就失去一个朋友呢?于是,第二天我向他解释了当时的情况,他也诚恳地向我道歉,我与他和好如初,我如释重负。 其实人间有很多情:亲情、友情、爱情……每一种情都是无价之宝,正是这些情装饰了我们的一生,所以要珍惜。 从那件事以后,我对与人相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那个“斑蝥”也有了全新的意义,我把它当作朋友对我友好的称呼,它就多了一份友好的气息。于是我与朋友相处越来越融洽,好朋友也越来越多。 其实只要你珍惜每一份友情与亲情……你的生活就一定会丰富多彩,幸福无比。像我,“斑蝥”的绰号不但没有给我带来烦恼,反而成了我与同学们之间友好相处的纽带。富兰克林被称为美国之父。在谈起成功之道时,他说这一切源于一次拜访。在他年轻的时候,一位老前辈请他到一座低矮的小茅屋中见面。富兰克林来了,他挺起胸膛,大步流星,一进门,“砰”的一声,额头重重地撞在门框上,顿时肿了起来,疼得他哭笑不得。老前辈看到他这副样子,笑了笑说:“很疼吧?你知道吗,这是你今天最大的收获。一个人要想洞察世事,练达人情,就必须时刻记住低头。” 富兰克林把这次拜访当成一次悟道,他牢牢记住了老前辈的教导,把谦虚列为他一生的生活准则。 德摩斯梯尼是古雅典著名的雄辩家、政治家。 德摩斯梯尼天生口吃,嗓音微弱,还有耸肩的坏习惯。在常人看来,他似乎没有一点当演说家的天赋。他最初的政治演说很不成功,由于发音不清,论证无力,多次被轰下讲坛。因为在当时的雅典,一名出色的演说家必须声音洪亮,发音清晰,姿势优美,富有辩才。 为了成为卓越的政治演说家,德摩斯梯尼做了超过常人几倍的努力,进行了异常刻苦的学习和训练。为了改进发音,他把小石子含在嘴里朗读,迎着大风和波涛讲话;为了去掉气短的毛病,他一边在陡峭的山路上攀登,一边不停地吟诗;他在家里装了一面大镜子,每天对着镜子练习演说;为了改掉说话耸肩的坏习惯,他在头顶上悬挂一柄剑;他把自己剃成阴阳头,以便能安心躲起来练习演说…… 德摩斯梯尼不仅训练自己的发音,而且努力提高政治、文学修养。他研究古希腊的诗歌、神话,背诵优秀的悲剧和喜剧,探讨著名历史学家的文体和风格。 经过十多年的磨练,德摩斯梯尼终于成为一位出色的演说家,他的演说为他建立了不朽的声誉。他的演说词结集出版,成为古代雄辩术的典范,打动了千千万万读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