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在《活着》中写道:“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对此,我深以为然。倘若给自己一次穿越时光的机会,又该何去何从?
我想起了我的二叔。
自我有记忆起,二叔就坐在轮椅上。他极其地沉默寡言,每天蜗居在自己的小屋里,写写东西、看看书。家里的小孩和二叔都不怎么亲近,也包括我。除了他不爱笑,也是因为他乱糟糟的胡子和身上浓浓的烟味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二叔的呢?大概是那次捉迷藏吧。我不小心把奶奶腌好的咸菜给踢翻了,汤汤水水撒了一地,吓得我哇哇大哭。正手足无措的时候,二叔过来了。他先是收拾好了地面,然后说:“欢儿,过来。”我抽噎着慢吞吞的走过去,以为要挨打。二叔却拿出纸巾,给我擦眼泪、擦鼻涕,还从口袋里拿出块大白兔奶糖。那天的糖很甜,以至于我现在都能回味起来。
然后我就开始喜欢二叔了吧。虽然他还是每天板着脸,胡子还是乱糟糟的,身上的烟味依然那么浓。
我时常跑去二叔屋子里,在他写东西的纸上乱涂乱画。那黑黑的墨水从不听我的话,总让我变成一只小花猫,然后二叔宠溺地望着我,无奈地拿起毛巾。有时二叔也会握着我的手教我练字,写得令他满意,就会得到一块大白兔奶糖。一块奶糖,就是一天最大的快乐了。或许那里面包含着的,是我从未理解的二叔对我的深沉的爱。
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人的心思会越来越难猜。好比温开水能放凉,再深的感情也能变淡吧。
在一次次被别人嘲笑我有个瘸子二叔后,我由开始和别人争得面红耳赤,哭着回去和家里告状到后来的沉默不语。我甚至在心底愤恨,我为什么会有一个这样的二叔?为什么他只能坐在轮椅上,为什么我要成为被嘲笑,被侮辱的对象。终于,我的情绪在一次玩笑后崩溃了。放学之后我冲回家,一头撞进二叔的屋子里,冲他大喊:“为什么你要坐在轮椅上?为什么你是个瘸子?我不想你当我二叔,我讨厌你。”喊完我跑进自己的房间,哭着哭着睡了过去。醒来后我在床头看见了几块大白兔奶糖,但我竟觉得那白色是那么的刺眼。我想逃离,想逃离这个家,想逃离这个给了我很多陪伴与温暖,也带给我无尽的屈辱的二叔。
所以,我初中选择了寄宿学校。就这样,我和二叔渐渐的远了。即使我明白,二叔对我的爱从没变过。但是一个青春期少女内心的叛逆不允许我低头,也不允许我认错。那天我说出的话成了一根竖刺,亘在了我的心里。
二叔身体不好,我一直知道,但我没想到会差到那种地步。听奶奶说,在我中考前一个月,二叔进了医院,诊断结果是胃癌。家里人瞒住了我。就这样,考完试的我才在医院见到了二叔。他的头发已经被剃光,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双目无神,但是见到我的一刹那,他笑了。我当时不懂,为什么在面对死神的时候他会笑,可等我懂的时候,却晚了。那天二叔和我聊了很多,那句对不起却一直被我压在了嘴边,我不会想到,这一拖,竟是一辈子。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二叔走了两年多,如今我也步入了大学,当我看见“假如我有时光机”这一主题时,我最悔恨的,不是少壮不努力,不是那个跳一跳就触到的高考分数,脑海中只闪现出了一个光头,在病床上傻傻冲我笑的场景。
“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皱纹,有了岁月的痕迹”如果我能回到过去,我要去很小很小的时候,早早的去陪二叔,不让他在房子里感到孤独。我会紧紧抱住他,就算他的胡子很扎,身上的烟味很浓。
我要回到二叔带我描字的时候,我要用力去感受二叔手心的温度,就算他的指甲被烟熏得发黄,手上的茧子很粗糙。
我要回到我的叛逆期,我要在别人说二叔的时候喊回去,“我二叔就算是坐在轮椅上也是最厉害的,你们不许说他。”我要收回我对二叔吼的话,我要把最喜欢的大白兔奶糖给二叔吃,把快乐分享一份给他。
我要回到初中的时候,我不会再去选择寄宿学校,我要走读,这样每天都可以陪着二叔,空闲的时间就和二叔一起看书、练字。
我还要回到在医院的时候,我要把那句对不起说出口,即使我年少无知的话可能已经被他丢在时光里。
我弄丢了一份爱,想用时光找回来,可是……
二叔,我很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