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看看,这书包材料多好,功能齐全,外形美观,还是名牌,同学看了一定会啧啧赞叹,小朋友,你喜不喜欢呀?才300元哦!”营业员和蔼地说。“喜欢,太喜欢了!”小男孩苦苦哀求***妈给他买下,***妈狠狠心,还是买下了。那书包就是我,我是家喻户晓的耐克牌的新品,与众不同之处就是我身上安装着手表、指南针,所以,我成为了耐克专卖店的招牌商品之一,刚进店第一天我就被那小男孩买下了。
在去小男孩家的路上,我一直被小男孩紧紧搂在怀里,都快被勒死了。他左看看,右瞧瞧,不时露出得意的微笑。
回到家,小男孩立刻把他的旧书包拿出来,只听“哗”的一声,旧书包里的书本都被倒了出来。我得意地瞟了一眼那旧书包,哼!肮脏不堪。我再瞧了瞧他的牌子,哎呀,那不是我耐克的市场竞争对手——阿迪达斯牌吗?它平时一幅气派的样子到哪儿去了?它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正当我要询问时,小男孩一把揪起旧书包,走到垃圾桶前,做了个海底捞月的姿势,“刷”的一声把书包投进了垃圾桶。
开学第一天,小男孩背着我向学校走去一路上哼着小曲好不得意。一到学校,同学们便围了上来,细细观察着我。我的心情与小男孩一样。可他对我却并不十分友好,把我粗暴地塞进台肚,于是,我的一天便在那又黑又闷的“屋子”里度过了。下午,又有一群学生拉扯着我对小男孩说:“如果我们能拥有你这样的书包,那该多好呀!”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小主人的动作幅度太大,我的身体被墙上的钉子划了一道大口子,十分显眼,我大叫一声:“啊,好疼!”可又有谁能听到呢?
一回到家,小男孩便向他的妈妈嚷到:“书包坏了,再给我买一个!”当时我大吃一惊:我才刚到小男孩家两三天,他就要把我赶走,这喜新厌旧也太快了吧,真是可怕!我又回响起“阿迪达斯”的惨样,不禁毛骨悚然。不过还好,小男孩的妈妈拒绝了小男孩的请求,然后把我的伤口缝好,唉!我残废了,真实今非昔比了。
第二天,小男孩来到学校,不再把我塞进台肚,而是往地上一扔。上课时,他的腿压在我身上,弄得我喘不过气来。以后我的境况愈来愈糟。几个月过去了,他从不帮我洗一次澡,使我浑身肮脏,在别人面前无地自容。
一年很快过去了,小男孩买了新书包,而我却被送进了垃圾处理厂。就在死神降临的前夕,我心想:唉!我的一生实在太悲惨了。这都怪我投了个不爱惜物品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