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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倡议书

九年级应用文2500字
2012-06-12

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当我们野外踏青欣赏自然风光的时候,当我们纵情畅谈探讨人生真谛的时候,当我们聆听音乐沉醉美好生活的时候,我们决不会意识到能跑、能看、能听、能说是多么地幸福!人人都渴望拥有美好的生活,然而命运并没有垂青所有的人,在你我的身边,就生活着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残疾人。我市共有各类残疾人近12万人,由于生理和心理的障碍,他们在学习、生活、工作上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因为残疾,他们当中很多人难以甚至无法走出家门;因为残疾,他们当中有不少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为生存而苦苦挣扎;因为残疾,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或其子女有学不能上,有业不能就;因为残疾,他们当中有一大批人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却无力拿起法律武器与之抗争。他们的生活状况明显滞后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整体水平。

“月虽残,亮如雪,高挂天空谁笑缺”。自有人类就有残疾,残疾是人类繁衍和社会文明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而又不得不付出的一种代价。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帮助一个品学兼优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您就扶起了一个家庭的希望;帮助一个渴望成才的残疾少年儿童,您就改变了他一辈子的命运;帮助一个残疾人掌握一门职业技术,您就送给了他就业的本领;帮助一个有劳动技能的残疾人就业,您就提供了他和他全家的生活保障;……目前我市正在开展以“智力扶残,后代扶强”为主题的扶残助残活动,采取志愿报名、结对帮扶、自行践约的形式,动员组织助残志愿者、爱心单位集体,对一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少年儿童进行资助或提供家教服务,对一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就业。

值此“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我们倡仪: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到本单位或联点单位的贫困残疾人家中,走访慰问,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人道主义出发,争当助残志愿者,走进残疾人家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他们献一份爱心,办一件好事,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全市私营企业、房地产行业的贤达人士要将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作为企业回报社会、个人积德祈福的善事,积极投身到助残志愿者队伍中来。

四、各大中专院校团组织要通过组织一个院(系)结对帮扶一名身边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或残疾同学,组织青年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为社区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提供义务家教等形式,开展志愿者助残行动。

五、各级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社会各界为残疾人奉献爱心的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展现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服务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时代新风。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人类最崇高的行为是“奉献”,人世间最温暖的力量叫“关爱”。爱是博大无私的给予,理解是人与人相知相助的桥梁。世间的一切都可能成为过眼烟云,唯有真情和善举永存。我们殷切盼望善良的人们倾情施爱,我们期待着每个生活在困难中的残疾人都能感受到人间的真情!让关爱、支持、尊重、平等、理解成为我们和残疾朋友的心灵桥梁,让扶残助残的中华传统美德在我们美丽的xx传承发扬!

广大市民:

五月,气温宜人,鲜花盛开。五月,温馨世界,爱心汇集。今年5月17日,是第25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是: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近年来,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及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残疾人参保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残疾人庇护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残疾人等助残实事工程的实施落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深切关怀,广大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升。但是,由于自身功能丧失或者外界障碍,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创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艰辛,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因为残疾,他们当中的部分人难以甚至无法走出家门、享受正常人生活;因为残疾,他们当中的部分人还仅仅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因为残疾,他们当中的部分人还可能遭受社会偏见、歧视和不公待遇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付出努力、共同消除;这些都需要你、我、他奉献爱心、共同克服。

在第25次“全国助残日”即将来临之际,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向全市各界朋友们倡议如下:

一、当好引领者。健残协力,引领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社会文明风尚。

二、当好维权者。以身作则,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不与残疾人争权夺利,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当好志愿者。身体力行,加入志愿服务行列,坚持为身边的残疾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有意义的好事、实事。

四、当好宣传者。大力宣传,全面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残疾人观,残健共融,共建共享文明温州。

五、当好主人翁。珍重权利,残疾人朋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共创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古有“施比受更有福”,今有“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也许,你的付出会改变一个残疾朋友的命运;可能我的义举会给残疾人朋友留下人间珍爱;或许他的帮助,将唤起千百人的爱心。扶残帮残助残,有你有我有他!

亲爱的老师、家长、小朋友们: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2015年5月17日是第二十五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今年志愿者助残活动的主题是“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xx中心幼儿园工团委员会倡议全园师幼继续弘扬“晋江精神”,开展“每天节约零用钱,爱心帮助残疾人”助残活动。通过活动,为残疾少年儿童奉献一份爱心,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通过活动,倡导学生勤俭节约,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关爱残疾人,帮助残疾人,切实让学生达到接受教育的目的;通过活动,用真情和爱心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残疾人,关注我市的特殊教育事业,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道德风尚。

活动主题: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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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幼儿园大操场

活动对象:幼儿园全体幼儿及全体教职员工

活动原则:幼儿的零花钱(幼儿个人捐款金额建议不超过10元)

本次捐助遵循无功利性的原则,捐款不在钱的多少,重在自愿,重在过程,重在活动中对幼儿的渗透教育内容。

所有捐助金额将全款交由新塘街道教育办转捐给晋江市特殊教育辅读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