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我的父母和她的父母是同事,她家离我家又很近,所以,我一出生就注定要和她成为朋友。
不知是父母故意,还是碰巧,她父母给她取的小名是丹丹,而我的小名却叫双双。她的眼睛大,我的眼睛小,她高,我矮,她瘦,我胖,她黑,我白。我和她的长相很有意思,好像一对相反数。可是我俩却有共的爱好,都爱看课外书,都爱玩踢毽子,都爱吃草莓味的冰激凌。我们俩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做作业,一起玩游戏。
像我们这样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偶尔也会发生争执,多数情况下,都是过一会儿又和好如初的,但有一天却例外。记得那是临近小学毕业的时候,一个星期天下午,我们俩都做完了作业,一起去踢毽子。那天天气非常好,我们玩得很兴奋,突然,她一个趔趄跌倒了,我急忙跑过去,看见她没事,就故意逗她:“你好笨呀!踢个毽子也会摔倒!”说完,我还坏坏地对她笑笑。她慢慢地站起身,不看我一眼,也不还嘴。我叫她,她不理我,问她原因,她也不说。又自顾自地踢起了毽子。好半天,她才慢吞吞地说:“我摔倒了,你还笑我,谁还愿意搭理你?”我一听火了,觉得她不可理喻:“不搭理就不搭理,谁稀罕!我是路人甲,你是路人乙,咱俩互不相干!”说完,我赌气把她以前送给我的发卡从头上摘下来扔给她,扭头就回家了。从此后,我俩就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后来,小学毕业了,我去了乡下奶奶家,一个暑假都没见到她。再后来,她父母调动工作,她随父母去了别处上初中。我连当面跟她说对不起的机会都没有了,我早就知道自己当时太冲动了,有好几次我想写信跟她道歉,但总是一拖再拖的,不知从何下笔。我想,她在心里也早原谅我了吧!哎!生活有时就这样,有些人,有些事,过去了就真的永远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