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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见凌,义必有缺

九年级抒情1000字
2015-07-29

古人见一叶落而知秋凉,我看校园欺凌乃因正义缺失。种种校园欺凌因为施害者受害者均为校园学生而备受关注,让人甚为不安、愤怒,令人十分担心、忧虑。其实,校园的问题、孩子的问题都是社会的问题,都是正义缺失的结果和发酵。

正义第一缺:人不可犯。

中国人是在同自然同他人斗争中生存发展的,但中国文化一直强调“爱人”,强调尊重人,不爱人不尊重人向来受到批判:以万物为刍狗的天地都被认为是不仁的;不爱人的君王、当政者大多没有逃掉口诛笔伐,如夏桀、商纣、周幽。一些人心中没有“人不可犯”的认识和自律,有意无意伤害而不反省约束,在侮辱和伤害中时起时伏。我们的公益广告、家庭教育、社会风气,都应当将“人不可犯”作为一个律条,让孩子面对他人时有敬畏,有约束,这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

正义第二缺:权不可滥。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社会在艰难中曲折进步。中国文化对于权力有准确丰富的解释和限制。近几年党强调要把权力关进笼子,是继往,更是与世界接轨。权力是为正确做事而设的。但在一些人心里,权力成了限制他人,为自己谋利的私器。这种观念已经蔓延到了学生身上。执政者、教育者、裁判者心中有“权不可滥”的正义,风气中、行政中、司法中有滥用权力即被处罚的认识和行动,校园欺凌就会失去生长的臭水恶土。

正义第三缺:弱不可贱。

中国文化特别重视伦常:强调让弱者有尊严受保护,而不是弱肉强食;强调强者仁慈有德,而不是强者为王为霸。 一些人在某些方面比他人强一些,便缺少对弱者的“同仁”之心、同类之谊,有意无意贱视弱者,损害、践踏弱者,有一种强者通吃的错误观念和残忍行为。我们应在观念上、宣传上、行动上对强者的责任和约束多做思考规划,多做实事,形成强者是社会绿色发可持续发展动力的风气和态势,让强者在自我实现自我突破奉献他人造福社会中获得真正的快乐和意义, 而不是深陷欺凌中不可自拔。

诚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不一定完全是加害者的过错,但是《剑来》中有这样一句话:“真正的强者,都应该以弱者的自由为边界,当出剑向更强处。”欺凌弱者决不是实力的体现,而是懦夫的行为。

用技术经济的手段来发展我们的社会,以“人不可犯”“权不可滥”“弱不可贱”的正义来和谐温馨我们的社会,我们才会获得真正的强大的快乐;才会有一个正义普照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