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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

高一读后感3000字
2016-05-24

《傲慢与偏见》

这个故事放进当今社会仍然生动,家境平平的女主偶遇高冷帅气的土豪男主,开始互看不顺眼,但在很多机缘巧合后,两人发现了对方身上的闪光点,如机智勇敢温暖如春等,最终凭借真爱的力量打败了外界不断的误会与阻挠,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在二十一世纪,故事的主角是杉菜和道明寺,在十八世纪的英国,他们是伊丽莎白与达西。既然是一个看到开头就能猜到结尾的故事,为什么还要去读呢?我觉得这就像看韩剧,明明知道在第几集会有什么情节,但还是满怀期待的去等更新,因为猜得到结尾猜不到过程,而故事精彩的部分,往往都藏在层层跌宕的中间章节中。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一生发表了六部小说,都是以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其中的《傲慢与偏见》作为她的代表作,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婚姻,生动地反映了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英国农村的风俗习惯与社会心理。作者通过乡镇几个中产阶级少女对终身大事的处理,艺术地表现了她的婚姻观:为了钱财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但结婚不考虑经济问题也是愚蠢的。《傲慢与偏见》告诉人们,不幸的婚姻有两种类型:一是像夏洛特与柯林斯那样,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是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婚姻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基础上。作者反对把婚姻当作儿戏,比较强调感情对于缔结幸福姻缘的重要性。

小说主人公伊丽莎白是奥斯丁以细腻的笔致精心塑造的体现理想婚姻的典型女性形象。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结合,虽然也不排除相貌和经济方面的考虑,但他们更加注重的是对方的丽质美德。达西是豪门子弟,伊丽莎白则是小家碧玉,二人门不当户不对,达西克服了门第悬殊的种种顾虑,出于真爱而向伊丽莎白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曾发誓绝不嫁给达西,可后来还是成了达西夫人。这种结果正应验了小说开篇的那句论断:“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作为陪衬和对照,作者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使小说情节更为曲折,也更富有戏剧性。

伊丽莎白与达西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存在着明显差异,他们夫妻俩却情意融洽,恩爱弥笃。伊丽莎白对达西,先是拒绝,后又接纳,这种变化正好说明了作者的主张:“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恋爱的当事人切不可让表象蒙蔽感情,伊丽莎白曾因受到达西怠慢而对他产生偏见,也曾因“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大献殷勤而对之产生好感,甚至听信他的离间而进一步加深对达西的偏见。后来,她终于真相大白,并且勇于自责,承认自己的愚蠢行为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毫无疑问,作者用伊丽莎白的情感经历试图说明一个道理:“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比无知还要可怕!

“例如虚荣和傲慢就是属于这一类弱点。”

“不错,虚荣的确是个弱点。可是傲慢,只要你果真聪明过人,你就会傲慢得比较有分寸。”

“你有一种倾向,对什么人都感到厌恶,这就是你的缺陷”

“而你的缺陷呢,”达西笑着回答。“就是故意去误解别人。”

——摘自一卷十一章

这一章描写了男女主角就虚荣与傲慢展开大讨论,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没有过多赘余的描写,作者用这一段对白将人物的性格勾勒的十分鲜明,伊丽莎白是内心戏丰富的双子座,达西是严谨骄傲的狮子座,这样矛盾的性格对比,就是剧情开展的催化剂。书中还有大量两人间精彩的讨论,都能读出一种客观又生动的睿智,敏感和骄傲,值得思索。

简·奥斯汀在我们眼前铺开一幅18世纪英国乡村的美丽画卷,错落有致的园林,阡陌交通的小路都留下主人公的足迹,在这闲适的生活中,绅士小姐们热衷于参加舞会,仿佛能看到燕尾服与长裙礼服翩翩起舞的样子,自然美与人文美在这里融为一体。

然而舞会的目的在于让小姐与绅士联姻,金钱至上的婚姻观念也确实耽误了简·奥斯汀的一生,在家人的阻挠下,她不得不放弃喜欢的贫穷律师,自己终身未嫁。在电影《成为简·奥斯汀》中,垂暮之年的简与成为法官的初恋重逢,让人不由想到一句: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沉默,以眼泪。简只是莞尔一笑,那一幕令人动容。

阅读的魅力在于能在别人的故事中看到自己的内心,不断反思与成长,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结合告诉我们,获得人类一切美好感情的前提是消除傲慢与偏见以及更多的负面人生观。当然还有更多作者欲说还休的情怀需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去参悟。

《傲慢与偏见》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