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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权利

六年级议论文800字
2017-09-10

这天上化学课,同桌自言自语,略带不满:“几种化学元素还要分什么主族,副族,真不公平。”我心中一惊:生命不也是如此吗?

曾几何时,人类自诩是万物之首,将一切有生命的事物划分了高低贵贱,有原始低级的生物,有现代高级的生物。这里面有植物,有动物。它们就象封建王朝里的人,有至高无上的君主,有达官贵人,还有平民百姓,乃至被人买去了的仆人奴才。在这当中,人自是那王了。他可以大手一挥,决定保护某种生物,抑或是灭绝某种生物。

举个例子吧!人根据主观的意愿将动物分成益和害。象什么壁虎与蚊子,猫头鹰与老鼠。只要对人有益了,为人服务了,那种动物便如同被封了爵位,可以趾高气昂,为人推崇、赞美,只要对人有害了,与人做对了,那种动物便如同被判了死刑,人人可诛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不正反映了这种现象吗?

不仅动物,植物也难逃厄运。砍了树能赚钱,我便放心大胆的砍;采了花可盈利,我便肆无忌弹的采;田中野草妨碍了粮食的生长,我便可视之为恶敌,除掉它。作为人类,我们早已习惯于随手捏死课桌上爬行的小虫子,随手采摘路旁开放的花朵。动物也有感觉、有感情那自不必说,可有些著名的实验不也证明了植物同样拥有感情吗?但就现在的情况来说,人类所作的这些试验,又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项权利。同人类一样,它也有生存及追求美好的权利。固然,我们难以做到不吃肉、不吃蔬菜、粮食、不消灭庄稼里的害虫。但是不去捏死对你无害的昆虫,不去采摘对你无用的鲜花,你也难以做到吗?很多人难以做到,因为对弱小生命的蔑视与不屑早已在心里扎下了根,生出了芽,且比世界最恐怖的传染病传播地更迅速、更猛烈、更广泛、更久远。

爱护弱小的生命,其实很容易。只是你收回向蚂蚁伸出的脚的一瞬,你收回向鲜花伸出的手的一刻,放出笼中美丽的哀伤的鸟儿的刹那,静静地吸一口气,你会感到心弦被轻轻拨动,那是生命为你而奏响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