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今年的12月4日是国家第五个宪法日。众所周知,法律是规范我们日常行为的准绳,我们的生活也与法律密切相关。健全的法律,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任何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例如《国旗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我们不一定要精通这些法律,但我们需要对它们有一定的了解,正因为有的未成年人不懂法,所以走上了不归路。
某小学有一名叫李岩的学生,在他爸爸带他到北京万里长城旅游时,李岩因过于兴奋,心生一计,拿着水果刀偷偷的在一块长城的砖上刻下了“李岩到此一游”,接着又在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等景点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可是,在李岩回家不久后,却收到了长城管理委员会寄给他的信。拆开一看,原来是罚款通知书。因为李岩的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李岩不懂法,触犯了法律,因此,我们同学们要从这一案例中吸取教训,要知法懂法,在外旅游要爱护文物古迹,切不可做出损坏文物古迹的事情来。
知法懂法仅仅是前提,更重要的还在于守法。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2004年,22岁的马加爵是云南大学学生。2004年2月上旬,他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与其同学为琐事争执,认为同学说自己人品差,性格古怪,使自己的名声受到诋毁。于是决定杀害他们。2月13日-15日,马加爵采用铁锤打击头部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四名同学逐一杀害,并把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中。当晚,马加爵乘火车逃离。后被警方在三亚捕获并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案例向我们深刻揭示了藐视法律不守法的结果,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借此对同学们提出几点要求:
首先,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悟精神,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如果有人对你敲诈勒索或威胁打人,一定要把情况如实告诉家长、老师或及时报警,千万不能听之任之。在场的同学也不能袖手旁观,应该及时抽身,报告情况。
其次,参加有益活动以杜绝不良嗜好。同学们课余的时间应该多参与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征文、演讲等一切有益活动。不沉迷游戏,不违反校规,不大肆购买游戏装备,不在网上交友。充分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好处和坏处,否则将会带来负面影响。
最后要礼貌待人、诚实守信,择友而交。作为中小学生,我们要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不恶意给他人取外号;不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不嘲讽戏弄他人。要尊敬师长,遇到老师主动问好。要广交益友,不交品德败坏的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要坚决杜绝与校外不良青年的来往。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小小的不良行为很可能酿成将来的一次大的失足,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