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民政局机关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县政府机构改革于2010年底完成,县民政局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为保留机构,按照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的要求,原在民政部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责和移民工作职责已经明确并分别划转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扶贫移民办公室。经过此次改革,局机关内设机构五个,行政编制11名。此外,局下属事业单位有:社会救助局,乞讨人员救助站,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另处还有一个民政福利厂,为自收自支单位。
二、关于乡镇民政所的情况
乡镇民政所按一乡一所设置,我县18个乡镇设18个乡镇民政所,总编制56名,现有上编人员54人。从人员编制管理情况看,有一个乡镇民政所5人,有二个乡镇民政所2人,其他15个乡镇民政所都是3人。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局机关行政编制紧,占到机关编制的办事工作人员更少。民政局目前机关在编干部10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兼任救助局长1人,退到二线主任科员1人,占编的股室工作人员只有3人,要维持机关工作正常运行,机关需要从下属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这种情况不光民政局存在,我县其他政府部门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建议考虑增加县直部门行政编制,目前解决办法是放松县乡跨层级调剂编制的限制,从乡镇行政编制空额部分调剂一些到县直部门使用,以缓解县直部门编制紧的矛盾。
2、适当增加乡镇民政所的编制。乡镇民政所处在民政工作一线,承担具体工作任务,每个乡镇平均按4名编制配置为宜,以此为基数测算下达到县,实行总量控制,编制分配到各乡镇民政所时,按乡镇大小不同对大乡镇或中心乡镇给予倾斜,适当多配编制。如果按此标准,我县乡镇民政所需要增加编制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