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来了位出生不久的“小姑娘”。据说是博美犬与贵宾犬的杂交。它浑身毛茸茸的。两只大眼睛水灵灵的,像两颗水晶球。它娇小玲珑、惹人喜爱,我把它取名为——乐乐。
在妈妈的眼里,狗狗是个“小捣蛋”,整天把床底的箱子翻个“底朝天”;在爸爸眼里,它是个“跟屁虫”,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而在我的眼里,它却是个“贪吃鬼”。
就拿一次晚餐来说吧:那天我和妈妈正吮吸着面条,仿佛这几声激起了乐乐嘴馋的这一大特性。只见它趴在地上,“汪汪”地叫着,仿佛在说:“我不要狗粮我要肉!”大把大把的口水滴在地板上,正所谓“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口水落九天”我只好无奈地从汤面里挑出块肉片扔给它,没想到一眨眼功夫,乐乐就把肉片给吞了。还咂咂嘴冲我“汪汪”叫又要讨肉片吃。我原本一直舍不得吃的肉片被乐乐一次又一次地消灭掉。终于,它似乎累了,躺在窝里,但它用手指着最,惬意地“汪汪”叫,就这样,我连倒数第一块肉片也被它消灭了。它这一特点,使它又多了个外号——撒手没。
晚饭后,乐乐又成为“巡逻大队队长”。作为博美犬中的VIP,当然得管好家中的一切。当妈妈拿起拖把准备打扫时,乐乐便咬住拖把不放,等待“巡逻车”的启动。不久,“巡逻车”启动了,乐乐的四只脚趴开,看了就想笑。有时“巡逻车’还会来个大漂移,划出优美的弧线,简直酷毙了!
乐乐的身体里就像装了一台闹钟。到了九点五十分,做好睡前的一切准备:必不可少的“sweet“小窝、它钟爱的骨头型抱枕、小被子。还咬着一头被子,卷一个圈,把身体盖得严严实实的。到了八点整,便呼呼大睡,甚至把它的舌头拉出一小半,它都不理睬。
为了让乐乐从“女汉子”转型为“淑女”,我们得剪去它最有杀伤力的武器——指甲。可剪刀和乐乐就如同同极的磁铁,还没剪呢,它就“啊呜啊呜”地尖叫着,还用双手捂着眼睛,不敢亲眼目睹这恐怖的一切。
怎么样,我家的汪星人可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