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运动会场的跑道上,看见一个位脚穿粉紫色球鞋的小女孩, 那就是我——一个初中生。而我的拿手好戏——打羽毛球,
“运动”,在教练的字典里,只占了四分之一,羽毛球占二分之一,打羽毛球前,我每次都要到运动会场上跑几圈。
我在学打羽毛球时,时刻都想不要学了,(因为太辛苦,太乏味。)妈妈严肃地说:“万事开头难,只要坚持就能成功。”我想了想:妈妈的话有道理,于是便坚持下来,每天跑步,我都比别人多跑几圈。在打羽毛球时,比谁都积极。
我每天都在进步,每天都在努力,现在我可以和同学或教练对打了。我现在可以向别人说:“我——张瑀函的拿手好戏就是打羽毛球,谁要是不服,就来对打!”(有些)同学还说:“打羽毛球还用学吗?你疯了吧!”我就想对他们说:“你们既然(都会说话,)口才该是很简单吧,那你为什么还要学呢?我知道你的打羽毛技术不如人,但你也不能说别人。你学口才,不就是为了上电视吗?我们打羽毛球,是对国家有利了呀!打羽毛球,为国出力,赢得荣誉。”
打羽毛球给了我快乐,让我感到十分开心,像在家里一样,我喜欢它。
打羽毛球虽然十分艰难,但我——张瑀怕过吗?好吧,就是怕过,但我喜欢它,无论千辛万苦,我都要学会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