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警察服务林改现身林业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森林警察 无怨无悔》。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森林警察,从警20多年来,我办理过很多涉林案件,其中不泛惊心动魄的大要案件,但有一件普通的案件却深深的震撼着我的心灵,至今仍历历难忘。
那是五年前我在派出所工作期间发生的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报案的是一对父子,父亲半身不遂,儿子十分木讷,我从他们断断续续的诉说中于明白了事情的缘由。原来,这位老人十多年前承包了村里的一片荒山,经过全家的辛勤耕耘,120多亩荒山很快就披上了绿装,林子在老人的呵护中一天天长大,就在即将收获的时候,老人遭遇不幸导致半身不遂,儿子又无能为力,林木被盗的趋势愈演愈烈。接到报案后,我和战友们立即展开调查,很快就将案件事实查清,并依法对涉案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从表面上看村民盗伐林木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但实质上是利益分配问题,当初老人承包荒山时订立的合同上和村民的分成不合理,村民的法律知识又几乎是零,利益矛盾就会自然引发冲突,于是,我又和战友们一起,进村入户宣传森林法等法律知识,并在征得老人同意后,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对承包合同的利益分成做了合理的调整,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很多后来在那个派出所工作过的战友都深有感触,这个村的工作真好做,这里的村民对我们森林警察就像亲人一样。
我讲的这件往事,就是想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创新社会管理,心里装着群众,群众就不会忘记我们。
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当人生的旅途匆匆向前迈进的时候,我们不禁会扪心自问:“我将拥有一个怎样的人生?”
我的回答是:
既然,我们选择了森林警察这个职业,就应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意味着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是要不断地铸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神圣警魂……。而这一切,正是时代对我们的呼唤;这一切,正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必须遵循的信条。
既然,我们选择了森林警察这个职业,就应该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放在第一位。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森林公安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与时俱进,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有一个支点,阿基米德就能撬动地球,有一次机会,某些人便能演绎成功,而这一次的法治理念教育,使我的灵魂得到一次进步的洗礼和升华,更加坚定了森林警察这神圣职业的信念,这是一次多么难得的历炼啊!这是一次多么及时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绿叶无悔扑向大地,是报答泥土芬芳的情意;鲜花无悔凋落于风雨,是因为它曾有一段生命的美丽。虽然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森林警察,犹如满天繁星、默默闪烁,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选择了森林警察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选择了忠诚就选择了无怨无悔。那么战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吧!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再展警徽的风采,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为绿色中国、生态中国——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