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啦

315消费者权益日

九年级日记2000字
2023-03-24

导语: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参考! 

【作文1】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教育进校园”工作,培养学生的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意识,让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市工商局、鄂州日报社、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开展“我的消费维权故事”有奖征文活动,而我是其中的一员,当然得把自己的维权故事讲一讲。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2009年8月,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2007年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2010年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作文2】

有一位作家曾经说过:诚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记,是一张不能背弃的人生契约。“诚信”是做人之本,如果我们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很难拥有别人的信任。

我们现在每个人都有零花钱,我们会拿着这些钱去买一些吃的、用的、玩的,显然我们已经成为了一名消费者。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名市民,作为消费者,我们必须要掌握消费常识。

消费者权益分为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九项消费权益。在很多商场超市会出现卖假猪肉等违法现象,导致很多消费者因吃的东西不干净而生病、打针,将苦苦挣到的钱都用在治病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本不应该发生的,可是,它却屡次出现在我们的身边。由此可见现代人的诚信素质多么差。

每年的3月15日晚上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上总会反应一些社会上和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经常遇到的欺诈等行为。

我也思考过,没有诚信的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如同一颗漂浮在空中的尘埃,永远不会收获公众的赞美,还有内心深处的踏实和平静,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消费者,如果将来成了企业老板,更要以德服人、以诚待人

【作文3】

3月15日是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日,如果你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以打投诉电话12315投诉生产厂家,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说道3.15,我就想到前两天,姥姥在地摊上给我买了一瓶奶,打开瓶盖一喝,“这是什么味啊?怎么连一丁点奶味也没有啊”。这时,我才如梦初醒,知道这是假产品。请大家以后在正规商店买东西,不要在地摊上贪便宜。

还有一次,那是在上个月,我姥姥去影院听环保课。第一天,那个讲课的人发了很多小东西,只收了5块、10块的。第二天,又把这钱退给姥姥他们。姥姥他们心里美滋滋的,都觉得捡到了便宜,那个人见时机成熟,就推销起一种解毒机,他说解毒机可以将水果、蔬菜上残留的农药消除掉,还能将肉中的有害物质溶解掉,将他的功能说的神乎其神。并且还配合着做了一些实验,让人深信不疑。接着说一台解毒机原价1200元,现在只需600元,还赠给很多礼物。话音刚落,一群人蜂拥而至。那个人又说“我们这一点也不挣钱,只是给产品作宣传,不是每人都有,只有抽到奖才能买”。真是吊足了姥姥他们的胃口!我姥姥很“幸运”, 抽到了奖,买了一台解毒机,其他的人也同样“幸运”,如愿以偿。后来在网上一查,一台解毒机只有200多元。回去再找他,已经跑的无影无踪,所以我姥姥上当受骗啦。咳!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传销和欺骗是社会上的毒瘤,我们必须除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