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廉洁自律...
本人对2010年党员干部创优争先先锋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二、严格管好自我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我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三、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团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类费用。
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政法系统的廉洁勤政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确保不出问题。
六、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理解党组织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起到表率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进取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和谐林芝。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增进团结,抓好队伍,提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行业腐败现象,清除司法腐败。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