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局《文史知识》编辑部在《怎样作对联》一文中,作了系统的归纳。现摘录如下:
作对联,要合于下列规律:
(一)上下联的字数必须相等,不能用重复的字。 (二)上联的末一句必须是仄声,下一联的末一字必须是平声。 (三)上下联的句式必须一致(词类相当,结构相应)。 (四)上下联的平仄要相对立,上联要用平声字的地方,下联就得用仄声字,反过来也一样(平:平声字;仄,仄声字,包括上、去、入三声的字)。 (五)上下联意思可以相近或相反,可以只说一事,也不妨分说两事。
对联和律诗中间的对仗有继承演进的关系,律诗的平仄格律和“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原则,也适用于对联。至于每副对联的字数,并无限制,由四字、五字、六字、七字、八字、九字到几十字、几百字,只要有话可说,能成对偶就行。下面举例以见一斑:
祖国山河壮;人民岁月新。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上联的“祖国”、“山河”和下联的“人民”、“岁月”都是名词,上联的末字“壮”和下联的末字“新”,都是形容词,上下相对,平仄协调,内容与形式都与上述的五条规律符合。
总之,作对联要音韵和谐。语言精炼,合于规律,而又有一定的内容。文字不相对,平仄不协调或把标语口号式的句子分写两行,全不能算是对联。
对上面的介绍的内容,我们可以归结为“四讲”,即“字数讲相等,字音讲平仄,词语讲对仗,句法讲对称”。同时,上下联内容要有一定的联系,但不能雷同或重复,雷同的对句俗称为“合掌对”,如“新年迎五福,春节接三多”,其中的“新年”和“春节”、“迎”和“接”都同意,传统上认为这样的楹联犯制作楹联的大忌。
对文中“‘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原则,也适用于对联”,是指五、七言诗每句的第一、三、五字,不拘平仄,当用平声字的用了仄声字,或当用仄声字的用了平声字,皆无不可;而每句的第二、四、六字,则须平仄分明,不容更换。皆因一、三、五字平仄移易,读音影响不大,二、四、六字平仄失调,则读之拗口,乃律诗之大忌,用于楹联创作,也是传统楹联作法之大忌。
以上介绍的是传统楹联的作法及程式,随着对联艺术的逐步成熟和发展,各种新奇的作法跟句式也不断出现,还出现了许多独特的联格,所谓非正宗楹联,是指不过分强调平仄、工仗、用韵的楹联。这种联语作品,长期以来被斥为“非正宗”的楹联作品。其实,从对偶修辞手法孕育了楹联的客观实际看,不拘平仄的楹联与平仄协调的楹联的句式、句法、结构是同时具备的;从贴桃符到贴楹联这一民俗习惯看,不拘平仄的楹联与平仄协调的楹联,也是同时产生和发展的。不拘平仄楹联的写作灵活自由,可以根据实际内容量体裁衣,完全适应推广普通话的新形势,具备强烈的时代感,愈来愈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正以其直切、朴实、稳重的艺术风格,在联海中闪耀着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