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的“三二九”广州起义,是一次极其悲壮的起义。起义部署工作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原计划一千多人兵分十路的起义军,到了起义的当天只剩下了黄兴带领的一百多人,势单力薄的黄兴毅然打响了起义的枪声。这是一场明知道要失败而为之的起义,黄兴率领着这一百多人与百倍于他们的清军展开了破釜沉舟的决死斗争,起义勇士几乎全部遇难。黄兴何以要飞蛾扑火?因为他要给为此次起义捐款的华侨一个答复,他不能让起义流产,他更要给全国沉睡的人民敲响警世钟,唤醒人民推翻满清。“誓身先士卒,努力杀贼,书以此当绝笔。”这就是黄兴当年写下的遗书,一封寄给了孙中山,一封寄给了为此次起义募捐的南洋华侨。
分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时是任性,偏执,但有时却是一份不知前途却要义无反顾的执著。它折射出一种壮怀激烈的悲剧精神和美学原则。
话题:“诚信”“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