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
内容简介:
哈罗德·弗莱 (Harold Fry),六十五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观后感:
朝圣,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
对于哈罗德来说,他的目的地就是贝里克的一间疗养院,他的信仰就是走路到那里,可以让奎妮活下来。
走路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
走路,能有多难?
无非就是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然后不断重复这个交替的动作而已。
回想一下你平时走路的时候都在干什么?
你有多久没有好好走过一段路了?
在城市中穿行,走路很多时候变成了机械的动作,为的只是能让自己从一个地点到达另一个地点而已。街边的人事物在此时只充当了你的背景。
在路上停下来只为好好看一眼蓝天白云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会很突兀,但转念一想,大家应该都专注在自己的脚步上吧,没有人会注意到一个停下来看天的人的。
看着路上的行人,常常会好奇在他们身上都发生过什么奇特的故事。看到一个熟悉的场景,就会回忆起那些有许陌生感的旧事。
走路和赶路不同。
赶路,只需让你的双脚进行那个机械的交替动作。
走路,需要你打开你的眼睛、脑子和心。
哈罗德穿着一双破旧的帆船鞋都做到了。天天穿着光鲜的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
后悔
“一直到好多年以后,收到她的喜帖,才反应过来那个娶到她的家伙有多幸运。”
后悔这个词,正在慢慢地失去它应该有的重量,又或许只是我没有发现能表达真正的`后悔的那个词。
大家似乎有太多后悔的事情了。但不久以前,认真地回忆了一下自己活到现在最后悔的事情,想了很久,却只想到一件事。
你真正后悔的事情,在你想到它的时候,会给你带来的感觉不会只是浅浅的不甘,或者是短暂的愤怒。这种感受让我觉得很难描述,仿佛就像是想到死了以后的那片虚无一般难受。“再也回不去了”这句话,会让你觉得再应景不过。
但是,就像是那些不好的回忆一样,后悔的感觉虽然会一直在那里,但总是会随着时间和你的阅历慢慢变淡。等到有一天,你能用陈述一个事实的语气和心态讲述那件你后悔的事的时候,也许就证明了你的后悔已经教会了你接受,让你成长。
生活
“要放开你自己以为离不开的东西,像钱啊、银行卡啊、手机啊、地图之类。”
对于什么才是好的生活,实在是太难定义。一千个人就可能有一千种不一样的看法。
哈罗德的看法,似乎让我产生共鸣:
“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食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他时不时会想起那个已经被他忘了一半的世界,那里有房子、有马路、有汽车,人们每天都要洗澡,一日要吃三餐,晚上要睡觉,还要互相陪伴。他很高兴那个世界里面的人安全无恙,也很庆幸自己跳出了那个世界。”
“他低头寻找大地的痕迹,找到的只是砖石和沥青。一切都让他不安:交通、高楼、拥挤的人群、嘈杂的通话声。他对路过的每张脸微笑,这么多陌生人,真让他筋疲力尽。”
但是,慢慢发现,残酷的现实生活已经让人很难慢下脚步,去享受哈罗德享受的生活。我们能做的,只是努力记住自己的初心和信仰,然后用尽全力去保护好自己的生活。
记忆
“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这也是我最近几年慢慢开始害怕的事情。
现代人的记忆力好像都逐渐在衰退,转身就忘记了自己要做什么的情况,似乎已经成为大家生活中的常态之一。是因为我们吃的东西的质量变差,让我们记忆力衰退?还是因为永远在变化的世界太过新鲜,导致我们的脑容量已经趋近饱和?
因为不知道原因,所以只能野蛮地抵抗。
看到美好的事物,经历了美好的一天之后,一心只希望可以把它们牢牢地记在心里,巴不得技术员们真的能设计出可以储存记忆的硬盘。为了不忘记,所以一直会回忆。但是,每当发现回忆变得困难或是模糊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得害怕和焦急。生怕这次回忆不起来,那段记忆就这么消失了。
所以,只能珍惜。
心灵鸡汤里讲的道理其实大家都懂,只是太容易遗忘,太无力遵从。所以,每当读完了一段心灵鸡汤之后,都会有很多的感悟,但是,悟着悟着就会发现,其实心灵鸡汤教会你的只是珍惜。
其实哈罗德的朝圣之旅就是他自己的心灵鸡汤,在旅途的终点,他学会了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