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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少年》观后感

八年级观后感2500字
2023-03-24

今天的这部《狼少年》依然讲述着人与狼孩之间的感情童话,似乎这些现实中不存在的异类情感却更能够激发起我们心底的感触。影片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诸多疑点、漏洞和缺陷,但是却让我们不反感,细细的去品味着剧情进展。动物的思维是简单的,是单纯的,是从属于主人的,所以那种最直接最纯洁的感情在那些忠诚和纯粹的背景衬托内,显得格外真切和自然。

影片从60岁的女主人公的回忆倒叙故事的脉络似乎已经不稀奇,从少女开始对狼孩的排斥,到慢慢接受并且最终爱上他,整部电影就像个美丽的童话让观众怦然心动,对于宋仲基饰演的狼孩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没有温暖,没有情感,没有遇到过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使得他固有的狼性常态化,当遇到少女后,耐心的教他学会了等待、穿衣服、读书、画画、写字等人类的生活方法,期间与家庭成员的小伙伴们一起嬉戏玩耍,慢慢的狼孩有了感情和认知力。女孩子在富二代的逼婚下,狼孩一直陪伴在女孩身边,保护她,给她安全感,几次英雄救美,舍命付出的举动,逐渐打动了女孩的心,而整部电影男孩除了最后说了一句“你别走”以外,几乎没有言语的表达,完全靠行动来支撑着女孩对他的暧昧情感。当然随着片中的发展自然少不了曲折和坎坷,警察、动物研究者、家人和邻居等对狼孩的误会,产生了很大的隔阂,可怜巴巴的狼孩只得被铁链拴住呆呆的困在属于他的“牢房”里。最终少女解救了狼孩,看着狼孩流泪与女孩道别的情景,也成为了本片最大的催泪点,狼孩消失了,女孩却永久的离开了那栋房子。40年后的再次相逢,老态龙钟的她见到了狼孩,听着狼孩讲着寓言故事入睡,着实让人感动了一番,结局依然是离别,依然是那个飘着雪花的日子,狼人堆起了那个曾经一起承诺过的雪人。

当然,电影的软肋还是非常多的,对于狼孩的成长过程节点显得十分生硬,似乎从不懂到明知就一瞬间的事情,情感的变化和演绎也不自然,从不会说话到会说话,从40多年的等待竟然面容一点没有变老等等,都是影片的BUG,对于狼孩两次变成凶猛狼人的过程,影片运用了奇幻的设计,运用电脑技术打造的瞬间变身,似乎与整部电影的风格满不搭调,对于剧情也实在有些拖泥带水,但是不乏韩国电影的个性在里面。

一句承诺禁不住一生的等待,一辈子只有一次不顾一切,过去了就不会再有了。有一类爱情归结于厮守,但是厮守等来的却不是得到,当下也只能好好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和拥有过的,那些永远追不回来的青春和纯真将永久成为历史。用我们的真去感染周围的人,用我们的心去对待美好的生活,用我们的情去让社会变的更加温暖。本来对影片总体期望值很高,看过后最终还是比较失望的,但是电影中带给我们的纯和真,却让我记忆犹新,深受感染。

冬至我没有吃到饺子,这似乎并不重要。从明天开始,白天慢慢变长,黑夜慢慢变短,阳光将再次回归我们居住的城市,它将带走这座城市上空的阴霾和寒冷,透过窗外我们将看到更加清澈的风景!在这个严寒的冬天,体会到了被冷落的感动,真的很好!

第2篇:我在雨中

一开始,我也觉得这有些不可思议。可是我确确实实只是因为见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就这样沦陷了。

他们说:当你能够平静地向别人讲述这个关于那个人的故事时,你就真的已经释然了。而我现在就是这样。写下这些文字究竟为了什么,我自己也不敢肯定。真的.是为了讲故事给别人听,又或是希望别人听听自己的故事,还是只为了让自己不会忘记?谁知道呢?管它干什么!

立卧撑是一个既算不上帅,也算不上不帅的男性同胞,但是他又的确是个挺拽的,打球挺好的。我朋友总说我对他的情感就像是EX蛋的fans对他们夸张到捕风捉影的偶像崇拜,我一直坚持强调我绝对是“喜欢”这个男孩子,而不是“崇拜”。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想大多数像我们这个年龄的女孩喜欢上的男孩多多少少身上其实都有我们所崇拜的因素,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青春时所专有的动词“喜欢”的含义吧——

只要那个男孩在你视力所及的范围之内,他总是能够自然的吸引着你的目光。而你也就是喜欢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他的所在地时,痴痴地望着那个方向,你欣赏他,即使有朋友跟你清楚地说过他究竟干过哪些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或者他本身就是一个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人,那些对你来说都不是个事!

总而言之,“喜欢”就是是往刚刚放进锅里的“爱”这种还未煮出些什么味道的原料中再加些“崇拜”这味作料。

我跟立卧撑告白了,而结果就是理所应当地被不太礼貌地拒绝了。也许是因为“理所因当”这个原因,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和难过,用一句歌词唱出我被拒绝后的心情——“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我当时甚至有些讶异,我还神奇地劝自己:唉,姚大力,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应该哭的,你该多学习学习恶俗言情“偶像”剧里那个在被男主无情拒绝后自以为自己应该是女主的女二。

那个时候,我开始清晰的知道,生活与电视剧绝对是两码事。这就是真、假的区别。

距我向立卧撑告白完已经整整两年了,这两年我过得顺畅、自得、爽透心。我到现在只要是上学的日子还是能天天见到他,于是我就欢脱地天天在他面前晃悠。我真是个称职的“无耻之徒”。

我也越来越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不会哭了,“喜欢”原本就是一件属性永远为“快乐”的事情。不论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这始终是一件值得被回忆的事。举个例子,就像万万承认“通哥”似的。

我只是觉得我那个时候顺从了自己的内心是一件我认为超级正确的事,因为就是我的内心让我告诉立卧撑我喜欢他的。我不后悔,不后悔我告诉了他,更不后悔我这么觉得。

又一次坐夜班飞机,我俯视着整个北京城,我忽然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命运让我能够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这个人如蚂蚁般渺小的无垠的世界上,于是我就更加无悔了,倒十分开心立卧撑坦诚地告诉了我他的想法,于是我就更加更加无悔了!

对我而言,幸福有时是这样的:下雨的时候,恰好有个人愿意陪我淋一场雨。

我知道有这样一个人,我愿意站在雨里等相遇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