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迪伦(Bob Dylan,1941年5月24日-),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 鲍勃在高中的时候就组建了自己的乐队。1959年高中毕业后,就读于明尼苏达大学。在读大学期间,对民谣产生兴趣,开始在学校附近的民谣圈子演出,并首度以鲍勃·迪伦作艺名。1961年签约哥伦比亚唱片公司。1962年推出处女专辑名为《鲍勃·迪伦》。 1963年起,琼·贝兹邀请迪伦与她一起巡回演出。
编年史读书笔记【篇一】
据我所知,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不属于任何人。我有妻子儿女,我爱他们胜过世界上其他的一切。我竭尽全力为他们奉献,不让他们受到什么困扰,但最大的麻烦是媒体总想把我当成话筒、发言人,甚至是一代人的良心。这太可笑了。我所做的就是唱歌,这些歌直截了当,表现了巨大的崭新现实。据说我替整整一代人发出了声音,但我和这代人基本没什么相似之处,更谈不上了解他们。
我离开家乡不过十年,没有大声表达过任何人的观点。我的命运就是随遇而安,这与代表任何一种文明毫不相干。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事。与其说我是一个花衣魔笛手,不如说我是一个放牛娃。
编年史读书笔记【篇二】
《编年史》是美国传奇民谣歌手鲍勃•迪伦历时三年在打字机上亲手敲出来的回忆录,记录了自己生命中种种非凡的时刻——初到纽约,签约哥伦比亚,遭遇创作瓶颈,家庭生活片段,点燃灵感火花,打破界限……这位民谣诗人用热情、怜悯和深邃的目光回顾的往昔岁月,将那逝去的黄金年代一幕幕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读这本书,实际上有必要把里面涉及的歌曲一一的再听一遍。看看当时作者是怎样的心情,写出了唱出了怎样的歌曲。诗言情、歌言志,作为歌手、诗人,写出来的文字一样是天马行空,充满了意识流的味道,很有典型的美国文学特色。这种文字的语言风格,很有点象最近读的李立扬的《带翼的种子》
虽然说本书的书名叫做《编年史》,实际上并不象史书那样严格按照年代次序一一地记录下来。重点不在于叙事,而在于把那时的感觉描写下来。事情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情,都是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包括事业的起步发展经历云云。
里面涉及的人和事、地点,给阅读带来了许多困难。尤其是对于不了解鲍勃•迪伦的人而言,更是如此。当然,这点对于专业人士,如研究西方音乐史的,或者是鲍勃•迪伦本人的超级粉丝,可能并不成为障碍。
这种回忆式的随笔小说,因为描写的都是真实情况,并没有刻意营造的矛盾冲突,更多的是将意识、将思维无限地扩展,联想力极其丰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不用顾虑什么起承转合之类的.作文技巧。
诚如作者所说,当时的评论家们都把他称为美国青年一代的良心,实际上,鲍勃•迪伦自己内心清楚,他怎么能够代表那一代人呢,他只能代表他自己而已。所有的歌曲,只是他对于内心的一种表达,所以对于这样的高帽实在高攀不起。
作为一名歌手,能够有这样的文字水平的确了不起,比起现在有些明星写本书还需要别人捉刀代工要高明多了。即使对于鲍勃•迪伦不了解的人,也可以通过本书去了解他本人、包括他的歌。
的确是如此,对于西方音乐并不太了解地我,通过阅读本书,也去下载了鲍勃•迪伦的几首歌听,确实有天籁之感。虽然和原来听过的一些英文名曲有所区别,但其风格的独特则是深入人心。民谣风配上低沉的男音,透露出一丝沧桑之感。
只是对于阅读本书而言,如果想要更好地领略其中的内涵,还必须再做一些功课,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鲍勃•迪伦的经历作一番了解,才能更好地理解他的那些抒情话语、思维触角是为何而来。
虽然鲍勃•迪伦对社会还是有所反思的,甚至一度被人们称之为抗议歌手,那只不过是他把一些当下的事情写进了歌里而言,他不是政治家,不是写的政治宣言,只是把他的所想所感写出来而已,只是因所处的时代包围,闪现了一些时代特点而已。
编年史读书笔记【篇三】
一个出身小镇的青年,怀抱音乐梦想,身无分文飘到纽约。在咖啡馆卖唱,刚开始时太稚嫩,仅靠观众的施舍和朋友的沙发解决温饱问题。但他积极学习,结交对自己事业有帮助的人们,并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成功。为此甚至不惜编故事一样编造自己的“传奇”经历,以制造神秘感和唤起人们的兴趣和尊重。
对人生的启发:(1)要有自信,并一如既往地努力;(2)积极结交对自己事业有帮助的人,并虚心学习;(3)成功路上如果能找到直接效仿的榜样,那就最好。榜样的先路可以比较容易学习。在模仿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有自己的风格;(4)为了成功,必要的时候耍点小手段,前提是不害别人。
其他特点:作者绝不隐讳迪伦的缺点。态度比较客观。鉴于迪伦刻意隐瞒自己的生活,因此对迪伦心理的刻画以及他与其他人交流的刻画有点一笔带过的感觉。不过,其他书倒是可以弥补这个欠缺,比如迪伦回忆录第一卷,以及苏西的《放任自流的时光》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