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户口迁移申请书1】
公安局:
本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我于年月日与市区居民(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登记结婚,
结婚后双方都在xx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户口由迁来,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结婚户口迁移申请书2】
市长您好!
我叫陈秀兰,家住重庆市长寿区八颗镇丰胜村2组,因2004年9月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读书,上学期间将户口迁至九龙坡区华龙大道1号。2007年7月毕业后将户口临时挂在亲戚家里(地址为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93号附2-1号)。母亲甘国秀患。6风湿性心脏病已经二十几年(一直无劳动能力),2008年3月15日中风后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身边需有人照顾。父亲陈德元自从母亲瘫痪后就不管家里面的生活。现在只有我和母亲相依为命,我每天要照顾母亲的起居,又要在外面打零工只有一点微薄的收入,家里实在没有生活来源。现在母亲每月医药费近2000元,靠我打零工已无法维持。如果八颗征地,就更无法生存。
特此申请将我的户口迁至原户口所在地重庆长寿区八颗镇丰胜村2组,请市长调查以上情况。
肯请办理。
申请人:
【结婚户口迁移申请书3】
公安局:
本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我于年月日与市区居民(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户口地址)登记结婚,
结婚后双方都在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户口由迁来,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相关结婚登记的法律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