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啦

一封信

高一书信2500字
2023-03-25

一封信

是从朋友的朋友那里得到这个令我振奋的消息的。

我的初恋女孩,现在在上海工作。上海离我的城市不远,也不算近。但我认为这已经是最大的喜讯了---我终于有了她的确切方位。这是我五年来一直苦苦寻觅的。

喜欢上她是在十年前,那时候校园里流行现代诗,我也厚颜无耻地写了一大堆,为她写的。这些诗我都用信封藏好,却始终没有投递,因为她家就在我家对面。我的计划是将所有的信积累起来,到她跟我天各一方的时候,给她寄去。这便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大的浪漫。后来事过境迁,初三的一次脑震荡让我忘记了许多东西。藏诗的信封也都找不到了,惟独还记得对她的喜欢。这记忆一直保留到高中,到大学,到现在。

不记得后来是如何失去了彼此的联系,好象是个逐渐的过程,又好象是突然的一瞬,就抓不住对方了。那时候我们刚进大学,一切都是那么新鲜。我在西安,她在北京。通信是那么的自然而频繁,简简单单几张纸,便诉尽酸甜苦辣喜怒悲欢。刚告别高三青涩年华的我们,在彼此随意、真诚的文字中寻找着快乐体味着人生。在没有建立新的交际圈的时候,写信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而给她写信,则是我所能享受的最大的幸福。在信里她夸我幽默风趣我说她善解人意,这种感觉是我大学时代最珍贵的回忆。

由于分隔两地的现实,我只有将爱恋继续埋藏在心底,仅以书信来维持两人之间朋友的关系。那时的我相信,爱一个人比得到她重要,只要她过的好未必要让她知道。而后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都不在我预料。网络和电信占据了主流,日渐荒芜。在一个争分夺秒效率至上的快捷时代,书信正在淡出历史舞台。这种变化蔓延的时候,我并没有明显的察觉,只是发现已有好久没有收到她的`来信了。也许她学习繁忙,或者有了心上人,无论是哪一个可能,我都不便再打扰她。但愿她幸福。

终于捱到了毕业,我又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间接得知她在上海,并且依然单身,这便是的开头了。

我决定恢复与她的联系,这种愿望的强烈,远远超过了高三毕业后的那段岁月。不论她这些年经历了什么,我都不在乎。我只发觉心里的那种感情,已经珍藏了很久,很醇厚了。它呼之欲出,我无法阻挡。在它的鼓励下,我激动地拨通了她的电话。

她的声音依旧那么纯真,那么迷人,只是似乎快忘了我这个名字。当她终于将我的身份资料同我对上号的时候,我便向她询问通信地方。她一愣,然后将“通信地方”四个字低声重复了一遍,用一种疑问的语气。这个名词对大多数人来说已经很遥远很陌生了。她反应过来了,就说:等等,让我问问。于是我最后得到了她从合租一间房子的女孩们那里打听来的她们的信息由于基本上没被使用过而让几个女孩讨论研究了好久。

拿到了她的住址,我兴奋不已。正所谓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我隐约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末了,她又好奇地问了一句:你不会要给我写信吧?言下之意似乎给她写信已经成了一件稀奇古怪旷古绝今的事。在这种背景影响下,我竟突然莫名其妙地感到写信是一个很落伍很老土很见不得人的勾当,以至于要想方设法掩盖这个企图。于是我咿咿呀呀地搪塞了几句,告诉她大概可能也许说不定会写信,就匆匆挂了电话。

我开始马不停蹄地赶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这些年的思念和经历写了洋洋洒洒八大页。在我奋笔急书的时候,共有六位同事相继问了我同样的一个问题:“你是在写信么?”当我回答“是”的时候,他们又不谋而合地说了同样的一句话:“你不会用伊妹儿呀?”少跟我提什么伊妹儿!我爱了十年的女孩不叫伊妹儿!“有许多东西是用电话无法表达的,你们懂么!”我懒得继续跟他们争论潮流和时尚的无聊话题,早点把信寄出去才是正事。这才发现原来好久没写信,信封和邮票还没准备呢。

赶紧打的赶到附近的小镇,冲进超市就问老板“信封邮票在哪”。老板怔了一怔,然后想了一想,最后笑了一笑:“不好意思,没有。”我差点晕倒,我要买的是信封邮票,又不是珠宝玛瑙。换了一家超市,老板果然没叫我失望:“有!有!”然后我就被带到一个角落。拨开层层叠叠的蜘蛛网,拂去厚厚实实的灰和土,终于柳暗花明云开见日。在霉迹斑斑的墙边,真的有好多的信封和邮票。这,便是我梦里寻她千百度的救命草了!我不由热泪盈眶。

写信封,贴邮票,封口。一切就绪。我感到自己离成功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满怀着憧憬,我一蹦一跳地拿着信去投递。孤独而冷酷地挺立在邮局门口。邮局提前下了班,铁门紧锁。在投入信的一刹那,我的心是虔诚而圣洁的。我在做一件牵连着我终身的伟大的事。我轻轻地,轻轻地将信投了进去。我心潮澎湃。“啪”,信掉到了地上。我伸手摸了摸底部,是空的。

第二天早上,我在小镇邮局里严厉地指责了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当我提到没底的时候,有几个人小声地就“什么是新箱”的问题交换了意见。信终于寄了出去。

然后是漫长的等待。一天,两天...一周,两周。我不希望出现“一年,两年”的结果,便给收信人,我的初恋女孩拨了电话。旁敲侧击地问了她信的事,她却连连说“没有呀,没见到啊”。不是吧,我五年来就寄这么一封信,也会弄丢?这个猜测在我走回办公室的时候被骂。我的信正躺在一堆人中央的桌子上,他们的谈话焦点自然就是这封信。看到我的时候,人人都用一种好奇而陌生的目光,似乎我是一个外星人,一个在网络时代写信的外星人。然后他们窃笑着散开,离去;剩下我象条死鱼一样干瞪眼。

信是被退回的,理由是邮票不对。没办法只好再问问她。电话那头,她正在午睡,弄明白我的意思后悲愤异常:“你就为了一个邮票不让我睡觉呀,呜呜...”她一哭,我心都碎了,好说歹说才把她单位的地方和邮票弄到手。“这次邮票不会错了?”“不会错了!”我发誓:若再被退回,我就立即到农贸市场去买鸽子。---我就不信寄不出去!

被我的毒誓所震慑,信很快就到了目的地。通过电话,我得知这一喜讯,高兴得一口气吃了半个西瓜。夜里做了一个梦,梦见西瓜刚消化,她的回信就飘到了我的面前。乳白色的信封,散发着清香的信纸,娟秀的字体...一下子回到了朦胧纯洁的大学时代。那是多么幸福的幻想呀,我差点没给口水呛到。但,梦归梦,醒来后,什么都没有。一天,两天...一周,两周。我又要开始拨号码,电话自己响了。是她。寒暄了几句,她说工作太忙,我说不急不急。然后她问:“你有伊妹儿么?”我说马上去申请。她说:“申请好了告诉我,我的伊妹儿是...”

那封回信,终于让我等到了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