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图书馆里找到了一本好书――――《都市套狼记》。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欢欢是个从贼窝里逃出来的流浪儿,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欢欢找到了他的亲生母亲。母亲让欢欢在省城上学。在学校里,欢欢和丁晓莹、陈方伟成为好朋友,并且逐渐适应了城市的`生活。欢欢的妈妈找了一个男朋友,曾经在犯罪团伙中认识的小伙伴告诉欢欢,说这个人很可能跟“坏舅舅”是同伙儿。欢欢不愿相信,可事实不断证明这个人是坏蛋。为了报答当初收留他的老师,欢欢帮老师的妹妹看店,结果被人骗了一大笔钱。欢欢和丁晓莹,陈方伟查找事实的真相。通过侦查,他们发现“坏舅舅”、妈妈的男朋友、骗钱的坏蛋是一伙儿的。虽然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但欢欢还是在爸爸的帮助下将坏蛋绳之以法,妈妈也勇敢地举报了自己的男朋友。
我对这本书有三种感觉:第一种是看不懂,这是刚开始的感觉。因为这一辑的书一共有三本,这是第2本,没有过第一本,所以内容有些连不起来。第二种是有些惊悚,当看到“蹲点偷拍”这一章时,我的心“怦怦”地跳着,生怕欢欢、丁晓莹和陈方伟三人被那些犯罪分子抓起来。第三种就是感动,看到“心好的人不丑”这一章中,我深深地被文中肖阿姨的心胸宽阔而感动。
我对欢欢妈妈的男朋友———“瘦子叔叔”深感厌恶,他身为一个男人,怎么能打女人的耳光,真是太没人性了!而且他时而对欢欢很好,时而又打欢欢,一点礼貌都不懂!这样的人,不,这样的禽兽,他连禽兽都不如,他这个生物真是可恶死了!!
哎呦,我都忘了!好书要慢慢品,书中的道理要自己去发现,具体内容就需要你们自己去欣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