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一部名著过,它是我看的所有名著中最喜欢的一部。可能我的性格与伊丽莎白有些相似,所以我一开始就喜欢上了他。然而达西对我的印象已开始并不怎么好,因为我很讨厌他目中无人,高高在上的姿态,好像什么人都入不了他的法眼。当我看到达西喜欢伊丽莎白时还觉得很好笑。不过后来知道缘由时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他。
达西变得彬彬有礼,温和,善良真诚。但是由于教育的缘故在某些事上变得有些偏激。但在伊丽莎白的数落后明白了自己的不足并且改正了它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作品里的女主人公是我最佩服的人,她无论何时都那么理智,虽然做出的判断不一定都是对的。但是她的活泼开朗,落落大方,不娇柔矫作,都是我非常喜欢的。《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单从对话中就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社会里面人们的心态,一个个趋炎附势,攀登节贵。然而女主人公却不是这样,她可以和那些贵族平视着说话,对于他们的无理都可以顶撞回去。当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在这部小说里我最讨厌的人是丽迪雅、威克汉姆和贝内特夫人。不仅仅是因为丽迪雅的粗俗放荡,卖弄风骚。维克汉姆的不知廉耻。还是贝内特夫人的神经质歇斯底里。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风气。
在全文达西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的偏见给他们带来了很多的崎岖坎坷,幸好在最后他们认定了彼此,最终有了个完美的结局,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完美的结局也有一些小小的瑕疵,不过这并不妨碍什么。
为了爱情,我们也会不顾一切地走在一起。也许,这就是爱情的魅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