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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的陷阱》

高三读后感其他
2019-10-27

《现代化的陷阱》 重读何清涟女士的《现代化的陷阱》及《我们依然仰望星空》是因为黄光裕等一批富商和高官的落马引起的。曾经读过她的书,粗粗翻阅,虽然写的深刻,却不以为然,以为她只是众多夜莺里面的一只呱呱的乌鸦,有哗众取宠之嫌,中国社会的顽疾也没有她说的那么严重。可是恰逢改革开放三十周之时,有一批高官和富商落马了,是人不得不重新拾起她的书,思考她书中所持有观点的警示性。当然贪官、奸商年年有落马的,何以近两年就特殊了?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天津市原市委常委皮黔生被调查,这已是中国本月第四次公布对“问题高官”的处理情况。之前,官方分别通报,8日深圳市长许宗衡被调查,9日原公安部长助理郑少东被调查,12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朱志刚被调查。(新华网)像中国首富黄光裕被囚禁……这些人可大都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风云人物,甚至被称为近三十年的“创业元老”,在他们落马的前一天,各大电媒和平面媒体都正不遗余力的报道他们在改革开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与辉煌业绩,就是这些能够成为历史功臣的风云人物,一夜落马,不知击碎了多少以他们为奋斗目标者的信心,同样引得亿万民众惊嘘不已。 知耻着为勇,思索痛切才会领悟深刻。可以说,改革的更大成就,有赖于反思的深度和广度。依旧借用作者的话来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是我们有目共睹的,无论什么人都不可否认,现在比三十年前的改革伊始,二十年前,甚至十年前,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及人民的生活质量无疑成倍的增长。然而全国山和一片大好,市场欣欣向荣的时候,一批高官与富商的落马引得人们惊叹之时,而国内又发生数起群体事件,孟连、南康,甚至石首数万人等民众与官、与警察的大型冲突事件使我们在坐享改革成果的时候,心里有那么一点点不安,为什么改革开放成果丰硕的三十年后维稳成了我们头上的一把利剑? 在去年经济危机来临之时,网络的成绩调查中,认为腐败是中国当前最严重的问题而非金融危机,这就怪了,全世界都在为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扼手断腕般痛苦时,中国的腐败问题何以稳坐头把交椅? 《现代化的陷阱》一书著作于十几年前,十年前作者就指出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问题,在今天看来,不但依然存在,而且愈演愈烈。譬如权利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贪渎文化,市场游戏中伦理规模的缺乏,贫富差距的形成和扩大,农村的宗法组织,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缺失……这一连串问题,不能不说为我们深化改革敲响了警钟。至少十年前没有像三鹿毒奶粉那样危害婴儿的事件,公然把罪恶的手伸向我们怀中嗷嗷待哺的婴儿,自古以来也没有像三鹿奶的制造商一样打着正义与爱心的旗帜,做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即使用丧尽天良这个词形容也过于太轻了。人的伦理道德在物欲的冲击中竟然如此的不堪一击,完全说明藐视认得求利动机,从根本上丧失了人性。看看那些婴儿纯净如湖水的眼睛,还有那个作为“人”的人为了金钱对他们下如此的毒手呢? 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一味的回避,就像小孩子长了一颗毒瘤,只因他小怕疼而不开刀手术,等他长大了,那“成年”的毒瘤还有被治疗的余地吗?也许有人说,等我们的经济发展到更好的时候,再去解决遗留的问题。可是什么是更好的标准,而且问题难道就不会成长吗?这无疑是刻舟求剑、掩耳盗铃的思维方式。 就在当中国大部分经济学家唱着“新闻联播”的主旋律时,何清涟的“当代中国经济社会问题”的著作像一组不和谐的音符干扰了自娱自乐的优美乐章。于无声处听惊雷,原以为它能够给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头脑发热的文化人送上一块干冰,起到降温制热的作用,可惜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甚至给这个女子政治的打压,最后背井离乡,漂泊在他国。中国社会少了一位鸱枭,而美国却多了一位精英。“一流人才在国外,二流人才搞科研,三流人才做官玩”有人调侃,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斯人独去,而那种“虽万千人而独往矣”的巾帼豪情依旧令吾辈们回肠荡气。 再次翻阅《现代化的陷阱》,三十万字,读来令我感怀不已。尽管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多余建设性,而且所指至的社会问题也不完全准确,许多观点不敢苟同,有些数据出现纰缪,可是我们却不能忽视这本书的价值。改革三十年,我们听到太多正面的声音,而我在改革三十年的成长了到二十岁,自幼就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几乎没有听到过与社会主流声音相悖的言论,而看了《现代化的陷阱》之后,感到何清涟女士的用心良苦,从改革的背面思考我们时代的症结所在,以求得医治之方。很多陷阱表面上“温柔仁慈”,我们稍不注意也许会人仰马翻。披着羊皮的狼毕竟还是狼,不会变得仁慈起来。 现代化进程中是否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陷阱,想来谁掉进去谁才会相信。所以论证它的存在与否没有人相信,意义不大。所以我只是引用近两年的几组数据,来看看数据背后的温柔的陷阱:一、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自2000开始,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1978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2006则升至0。496。甚至有人说近两年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5的界限了。基尼系数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Gini)根据著名的洛伦兹曲线提出的判断收入公平程度的指标。从理论上说,基尼系数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分别表现绝对平等和绝对不平等。但实际测得的数值均在0。1~0。6之间。一般认为,基尼系数的合理值应是0。25左右,其合理界限在0。2——0。3之间。也就是说超过0。5后就会出现严重的社会问题,当然我国的数据制作专家们永远会让基尼系数保持在0。5以内,即便是超过了想来也无大碍,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中一般国外常用数据会患上奇怪的水土不服症;二、有关数据显示,全世界50%的财富掌握在2%的人手中,当前中国0。4%的人占有70%的财富(蔡继明委员),在亿万富翁家庭92%的人是特权阶层。此数据看出中国的“红色贵族”已蔚然成风,中国再也不怕被外国人讥笑是一个只有暴发户而没有“贵族”的国家。我只是用两组官方的数据来做个小小的揣摩,因小生鲁钝并没什么歹意,也无法从数据里面看出什么本质,就当是玩儿。至于这组数据后面有没有温柔的陷阱,我是没有办法分析出的。 盛世不讲危言,这恐怕是中国的一大优良传统。然而何清涟的危言却不耸听,作为经济学著作,很多人都会被它严肃的面罩与冰冷的数据吓得望而却步,而何清涟的著作却与一般经济学著作有严格的区别,只要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能在她通俗易懂的文字中安放自己的心灵,一些复杂的数据也用明了的文字阐释得一清二楚。没有故弄玄虚的假学究气氛,也没有把文字写的云里雾里的令读者模棱两可,虽然是学术著作却又杂文般的激情。 众人皆醉我独醒。何清涟如同她的名字一般,举世浊浊,而读自清涟,有李白式的大胸襟“中夜四五叹,常为大国忧”的孤独;亦有陆游式的“位卑不敢忘忧国”的忧患意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盛世的清醒着,只要心存忧患,看到好的时候辩证的想象它不好的一面,我们在面对“温柔的陷阱”时,不再视而不见或绕道远行就皆大欢喜了。如果我们绕过陷阱正踌躇满志,怡然自得时,我们的亲人朋友可能在下一刻不慎就掉了下去。 忠言逆耳不利行,希望何女士世纪前敲响的警钟,能够在世纪后的今天依然有人从中听出其中饱含深情的忧思。国家与民众息息相关,如果一个国家不能为自己的民众寻求公平与正义,提供稳定与安全,想取得长足发展恐怕也是空谈;而民众自私自利之心大盛不为国家的前途着想时,长此以往恐怕也会国将不国,民将不民。 《现代化的陷阱》 张先生认为何清涟引证哈耶克的立场来论述“社会公正”是犯了硬伤,因为哈耶克“是社会公正的死敌”。何清涟辩称哈耶克只反对纳粹式的或苏联式的所谓“社会公正”,并不反对、而且还主张何本人坚持的那种社会公正。在这一点上,何清涟的一些论友们似乎也与张先生有同感,他们指出哈耶克确实不仅只反对纳粹式的或苏联式的“社会公正”,而且还反对福利国家式的或凯恩斯式的“公正”取向。由此他们认为张先生与哈耶克的立场类似,何清涟引哈耶克来为社会公正立论,确实是个错误。换言之,他们与张先生一样认为哈耶克反社会公正,区别在于他们反对哈耶克的这一态度,而张先生则认同这一态度。 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它不仅涉及何清涟的引用是否有误,而且涉及自由主义、尤其是哈耶克所坚持的“否定的自由主义”对社会公正到底持何种态度,因而也关系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中国自由主义者如何坚持改革公正性的问题。 的确,哈耶克对“社会公正”这个提法本身是多次表示过反感的,他在《法、立法与自由》、《不幸的观念:社会主义的谬误》以及《自由秩序原理》等书中都否定过这个提法,而且不惜篇幅,直至专立章节来批判他所谓的“社会公正”。虽然他批判的这种“社会公正”与何书所主张的社会公正根本不是一回事,但何书没有对此作出辨析便径直拿哈耶克来给社会公正立论,这与张文不分青红皂白便断言哈耶克是社会公正的死敌,同样是不妥的。而何清涟后来说哈耶克只反对极权制度标榜的“社会公正”,以及强调哈耶克思想有前后期之分,这个辩解也很难服人。因为哈耶克不仅确实既反极权制度也反社会民主主义,而且在这个意义上他对“社会公正”的否定是一贯的,至少从他成名之后一直如此。 哈耶克不仅反对纳粹或苏联式的“社会公正”,而且反对社会党式的主张,直至非社会党的其他带有“结果平等”色彩的主张,如罗斯福新政之类——可以设想如果他参与了罗尔斯和诺齐克之争,他也会坚决反对罗尔斯的分配正义论的。这很好理解,因为古典自由主义在原则上与一切关于“结果平等”的理念难以相容。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个人权利、竞争自由,因而在公正问题上只能强调过程的正义,包括起点平等与规则平等(而在传统私有制社会往往只有规则平等是可操作的)。这一点在罗尔斯与诺齐克之争中表现得最为典型。然而在自由竞争导致“赢者通吃”的情况下这种古典自由主义会面临两种主要的指责:其一是“赢者通吃”合理吗?能否修改一下规则,使输者也能有点吃的(即最低保障),哪怕比赢者吃得少?其二是“过程公正”是否经得起追溯?传统私有制下的“持有链条”已历时千百年,谁敢说其中的每个环节都符合诺齐克讲的“获得正义”与“交易正义”?尤其是“最初获得”的正义与否如何认定?诺齐克肯定对于历史上的非正义应当追溯,并加之以“矫正的正义”,但矫正的程度又如何把握? 应当说这两种追问不是没有道理,所以尽管历来的追问者并没有能提供可行的解决办法(因此古典自由主义并没有被驳倒),但这些追问永远会存在(因此社会民主主义并没有被驳倒)。 然而如上所述,这些追问本质上是针对“传统私有制”下的“自由竞争”的,而在非自由竞争的社会里,最大的问题并不是“赢者通吃”,而是“有权势者通赢”,亦即过程公正的缺失。同时在由公有制向产权明晰化演进的社会里,私有产权的“最初获得”是现实状态,而不是历史状态,因而“获得的正义”与其说是“历史原则”不如说是现实原则;“起点平等”不仅可以操作,而且在产权初始配置问题上它与规则平等几乎是一回事;“矫正的正义”更不能说是无法追溯、无法实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民主原则并不能对自由原则构成有效的追问;另一方面,“过程公正”虽然不能保证“结果平等”,但连过程公正也没有就更谈不上结果的公正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民主原则必须以自由原则为前提或底线。 换句话说,包括哈耶克在内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尽管坚决反对以“结果平等”为理由(提出这种理由的不止是纳粹和苏联人,也有社会民主派乃至罗斯福、罗尔斯式的“自由左派”)来限制个人自由,但至少在自由秩序建立前决不能说他们是“结果”公正的“死敌”,而他们的确是过程公正的捍卫者。事实上,过程公正与结果平等的冲突(亦即自由与平等的冲突,或曰效率与公平的冲突等等)只是在自由秩序建立后才成为真问题。以诺齐克与罗尔斯之争为例,他们在“第一公正原则”上是一致的,只是在“第二公正原则”上有分歧。诺齐克认为如果一个所有者最初财产的来源是清白的,其后的每次财产增值又都是来自公正的自由交易而无任何欺诈与强取,则他的最终所有无论多少,都是公正的持有,不应受任何限制。罗尔斯则从第二公正原则出发,认为对这样的持有也应从分配的正义考虑,对之作出调整。然而,设若他们面对的是最初财产来源不清白、此后的增值又是利用强权的人,罗尔斯与诺齐克还会有不同的态度吗? 可见,尽管诺齐克式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不止反对极权主义,也反对社会民主主义乃至自由左派。然而面对过程不公正他们不仅与自由左派、而且与社会民主派都会有共同立场,或者说他们的正义观虽然有差异乃至对立,但仍有一条共同的底线。正因为如此,当年在缺乏自由秩序的沙皇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如今他们常被看作社会福利制度的倡导者)把自由竞争的“美国式道路”奉为理想,却把拥有俾斯麦式社会福利体制的专制社会即所谓“普鲁士式道路”看作万恶之渊。 而这条正义的底线显然无法容纳张先生以及他所支持的盛先生的许多观点,诸如把公共资产当作无主物(“契约空白”物)而行使先占权(“一方”选择权),无视交易权利问题而大谈“交易成本”,在公共领域排斥“公共选择”而倡导“交易先于产权”等等。底线正义要求过程公正,而上述观点恰恰体现的是过程不公正;底线正义要求权力尊重权利,而上述观点恰恰要求权力“先于”权利;底线正义要求“获得的正义”先于“交易的正义”,而这恰恰与“交易先于产权”相对立;底线正义的基点就是反对滥用强制,即既反对强制化私为公,在私人领域滥用公共权力,也反对强制化公为私,在公共领域滥用“一方”强权,而上述观点恰恰为后一种现象张目。显然,这条底线在自由主义和张先生的观点之间画出了一条界限。 在这方面,诺齐克的观点最为鲜明,它与张盛二先生观点的对立一望可知。尽管诺齐克正如哈耶克一样,不仅反对极权而且也反对社会民主派乃至反对罗尔斯,但他决不是什么“社会公正的死敌”,相反,他是自由主义者为之奋斗的社会公正——获得的公正、转让的公正和矫正的公正的坚决捍卫者。而从形式逻辑上说他的获得正义优先论尤其是“交易先于产权”论的“死敌”。 至于哈耶克,他的公正观与诺齐克最为相似。他虽然很反对“社会公正”这个提法,但只要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他实际上反对的是借“公正”名义侵犯个人自由的“社会”本位倾向。不仅“社会公正”,所有“社会XX”式的提法都是哈耶克不能认同的。,哈耶克从根本上反对“人为设计”某种“理想社会”,不论这种理想是关于效率、关于公正、还是关于别的什么。可见这种反对体现的是自由主义的个人本位对社会本位(乃至其他名义下的整体本位)的拒斥,而不是“现实主义对理想主义”的拒斥,当然更不是权贵的私欲与强制对过程公正的拒斥。在经济方面,哈耶克的观点归根结底,就是要尊重所有者的权利,而这当然更与那种看守者权力侵犯所有者权利的“一方选择”是对立的。哈耶克视自由为最高价值,而他对“自由”的定义恰恰正是反对滥用强制,尤其反对侵犯所有权的强制。即:既反对强制化私为公,也反对强制化公为私;既反对五个人作出决定就可以剥夺第六个人,也反对一个人作出决定就可以剥夺那五个人。——尽管哈耶克当时面临的真问题是前者,不可能要求他在自由秩序受到统制经济威胁的时代去讲如何摆脱统制经济创立自由秩序的问题,在私有财产受到“公共权力”威胁的时代去讲如何对付“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问题。但对后面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不难从他的反强制原则中逻辑地推出来的。 因此我基本同意王中江先生的看法:哈耶克否定“社会正义”观念,不等于说他也否定“正义”观念。如他所说,正义既然是人的行为属性,那么,当我们说一个人的某种行为是否正义时,就意味着他是否应该有某种行为。“应该”本身就预设了对某种普遍规则的“承认”。这种普遍规则,在哈耶克那里,就是用“同样的规则”对待不同的人。王先生还指出:哈耶克、诺齐克与罗尔斯的共同点,就是都坚决要维护个人的自由和平等权利,而且从这一点上说,诺齐克与哈耶克更为接近些。因为他们都只追求一种程序上的平等或“平等的机会”,反对某种所谓“实质性的平等”或“平等的结果”。 《现代化的陷阱》 1949,给了中华民族一个站起来的机会,而中国发展过程中的另一个分水岭——1978就是全国人民跑起来在国际舞台上崭露头角的开始。1978,一场翻天覆地的改革在中华大地上兴起,在邓小平同志的领导下,转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始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奋斗的方向。是他——邓小平同志,伟大的领路者,指引我们走上正确的道路,挽救了社会主义的命运。 三十年后的今天,作为新时代的有志青年,我深刻地感受到是小平同志带给全国人民今天的幸福生活,带给中国屹立于世界之林的机会。我追寻着改革的足迹来到了改革开放19年——1997,中国命运攸关的一年,也是在这一年我们敬爱的小平同志逝世。一代伟人与世长辞,但他开创的事业将会长存。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开始阅读《现代化的陷阱》…… 《现代化的陷阱》是当代经济学家何清涟1997所作,她从掌握的大量材料出发,有理有据地叙述了当前改革遇到的关键问题,并试图从解决这些问题的态度出发,提出了种种选择。中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运动时尚的创举,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世界文明做出的一大贡献。然而,不可避免地,在改革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新旧体制调整必然会发生冲撞。我们的任务是积极地解决它、克服它,而不是消极地对待它。正如作者所说:“问题暴露得越彻底,展现地越深刻,说明改革发展越是走向纵深。”她是不可否认的智者,更是以为清醒并勇敢的学者,她引导我们剖析社会真实的另一面,她让我们看清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缺陷与隐患,将改革的命运与亿万人的自身利益联系起来,以获得改革纵深的更快更好进行,以求社会主义的健全发展。 一、中国改革出现问题的概况: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大家才发现,所有被小心翼翼绕开的问题,最后都形成了一种之后反应,累计成今日无法避开的社会矛盾。尤其是转轨时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已成为深深困扰中国经济人士的中心问题。 所谓转轨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是研究转轨期资源配置的全过程及决定和影响资源配置方式的各种因素。它揭示了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和物之间关系变化的实质,包括如何清理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遗产问题。这里的遗产主要包括:一是资源的管理配置问题。在转轨期,由于种种主客观问题,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功能仍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承担,变形的权力之手介入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猖獗;二是庞大的国有资产的处理问题。我国在所有制问题上避开国有资产发展了私有、民营、中外合资这些新的经济成分,形成了现在的综合经济体制,然而庞大的国有资产却由于权力之手的介入成为了种种利益集团寻租的“猎物”。少数权力的不法使用者利用权力系统的体制缺陷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财富最终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三是没有失业之虞的高度工作保障,这是现在国有企业改制与企业生产要素重组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由于其他所有制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限,所以裁冗员的问题现在已成为国有企业继续深化改革的一大障碍;四是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则被破环的相当彻底。由于严重变质的权力之手介入资源分配,在短短的十多年改革过程中,中国已走完从平均主义到贫富差距过大这一漫长的路。我们今后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如何改变利益主体的行为方式,这种改变既要靠制度,更要依靠人们的社会良知。 由此,建立转轨时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就变得非常必要。在改革过程中,将政治权力引出经济领域之外,追寻正确的经济伦理,将公平与正义引入到一个更高的高度上就变得日益紧迫。 二、中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经济问题: 1.速度惊人的资本原始积累 仅经过十几年的时间中国就完成了当代资本原始积累,速度之快恐怕要归功于“股份制改造”和“圈地运动”。 十五大之前进行的股份制改造出现了很多问题。80年代中后期,当“承包责任制”再也无法在国有企业行之有效的进行,便转向了经济学家的“股份制改造”,期望因此提高企业效益,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然而,希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社会上各企业的竞相效仿,结果“股份制改造”成了社会主义一次大规模的免费午餐。由于一些掌权者的权力介入,财产权利的私人化和财产责任的公开化,导致寻租活动的进行,不但没有达到提高国企的效益,却加速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要真正解救国有企业,我们应当用股份制对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建立有效约束经营者的外部机制和将财产权利和财产责任相结合的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资源的浪费。 另外,圈地运动也加速了资本原始积累。中国相当一部分权利阶层与利益集团相勾结,将寻租活动延伸到国有土地资源的配置中,使土地的大部分收益通过“灰色渠道”流失,掌权者从中获益,造成了收入分配畸变,是我国丧失了意思积累建设资金的重要机会,同时也使我国的住房政策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2.国企改革——经济改革的“瓶颈” 国企改革在日益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是经济发展的一大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改革的瓶颈口。主要问题是债务过重、企业办社会、冗员过多,还有两个根本性问题无法回避:产权问题(国企行为日益政治化决定其无法适应日益市场化的外部环境)和企业的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是否相容(国企政治系统和经济系统严重混淆,使国企的游戏规则和市场法则不相容)。在国企财产权利私有化的漏洞中,领导干部腐败现象丛生,公款吃喝玩乐、贪污受贿、随意安插亲信、将国有资产私化等等。不禁我想到了社会上现在腐败的情况正如作者所预料的已经达到了如火如荼的境地,尽管反腐败斗争不懈地进行,可仍有一大批人在风头浪尖上为所欲为,报纸上经常会有腐败分子的案件,可毕竟查处的是少数,人有数不尽的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腐败现象已演变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正确进行国企改革的同时,用有效的机制防止腐败,肃清领导的思想与错误观念,解决得好坏关系到社会公正,也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 3.寻租活动的社会根源分析 中国的经济改革,从体制上说是变计划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体制,由于我国还不具备市场能力,仅处于“模拟市场经济阶段”,使部分人得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改革进程中进行肆无忌惮、大规模的寻租活动。寻租活动的展开主要是通过一种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这种网络能牵动很多资源的流动,并影响资源的流向,更甚者,它成为了寻租者逃避法律制裁的庇护者。令人更意想不到的是前些年的一种说法:在改革中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有冲突,二者是鱼与熊掌的关系,要想达到经济发展必须牺牲社会公平。并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腐败有助于消解体制内不利于改革的阻力。由中国十几年的改革经验证明,腐败的产生使社会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一是对政府机能的侵蚀和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权钱交易刺激了官本意识在新的社会条件下畸形发展,权力垄断社会要素的现象随处可见,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二是在意识形态方面,权钱交易已成为社会风气,人们对提高个人“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采取惊人的默许和宽容。“清廉”二字对我们来说几近陌生,贪污腐败的覆盖的面积超乎我们的想象。我觉得,清廉本该就是为官之人该做的,而社会现实是一旦有真正清廉的官员,社会就大肆宣扬,成了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这暗示着社会太缺乏这样的人。有权不使、有钱不用对我们来说似乎是中很傻的行为,个人利益已凌驾于国家、社会利益之上,全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道德败坏。由此,腐败问题已刻不容缓,这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并在全社会公众中树立现代化的道德和政治责任感,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新的全民道德标准,摧毁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 4.贫富差距过大 小平同志的勤劳致富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全社会共同富裕,这一改革已取得很大的成就。现在来看,我国已消除共同贫困,可共同富裕仍未达到。相反,贫富差距却在一步步扩大,不仅在农村,在城市也很严重。由于权力介入市场,分配机制被扭曲为以权力、人情(金钱)关系和投机为本位进行分配最终导致贫富分化。收入分配化的金字塔结构向我们揭示了贫富差距的现实性,收入集中化已使人们开始产生相对剥夺感,对不正当财富产生不满。在放缓贫富差距问题上,政府必须在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两者参与分配的比例上有公正的规定,防治少数人不正当收入过高借以加重两极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