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1983,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我想,你一定会选择讨说法吧!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从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