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怀
唐 白居易
羲和走驭趁年光,不许人间日月长。
遂使四时都似电,争教两鬓不成霜。
荣销枯去无非命,壮尽衰来亦是常。
已共身心要约定,穷通生死不惊忙。
全诗注释
1 羲和:古代神话中最早是上帝的妻子,是生太阳的女神(参见《山海经·大荒南经》)。随着母系进入父系社会,羲和由生太阳的女神演化为太阳本身,又成为太阳的驾车者,驾御日车的神。《楚辞·离骚》:“吾令羲和弭节兮,望崦嵫而勿迫。”王逸注:“羲和,日御也。”
全诗赏析
此诗约作于元和九年(814),诗人时在下。诗的格调不高,是一种自我慰藉的口吻,固然早已没有了踌躇满志而意气风发的精神状态了。
此诗以议论为主,主要讨论两个议题:一是生死问题;一是命运问题。白居易知天命、齐死生的思想,以及其顺应自然的处世方式源于老庄。其诗中常有这样的自白:“不开庄老卷,欲与何人言”(《早春》);“为寻庄子知归处,认得无何是本乡”(《读庄子》)。他全盘接受佛老,尤其是老庄的齐死生观。《庄子》云:“安时处顺,哀乐不能入也。”诗的前四句,均言时间快如闪电,天道无情,人皆不欺。诗人深刻认识到人生的短暂与有限,意识到死亡的不可避免。后四句即是诗人的达观思考。“荣销枯去无非命,壮尽衰来亦是常”二句,强调死生有命;“已共身心要约定,穷通生死不惊忙”二句,侧重说富贵在天。意谓生死富贵皆为命运所安排,都是自然现象中的常道常理。因此,面对生老病死,面对困厄显达,便没有什么必要大惊失色的了。什么事都泰然面对,不必强求,趁早与自己有个约定,不违天不悖理,不惊不慌,顺生死荣枯之自然,便无所谓哀乐也。
失意的白氏,于下时思考最多的就是生死命性。写于同时的《效陶潜体诗十六首》
作者【白居易】介绍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