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朱大入秦

唐 孟浩然

游人五陵去,宝剑值千金。
分手脱相赠,平生一片心。

全诗赏析

浪迹江湖的人,必须轻装。有一物却不可缺少,那便是剑。它不仅可以临危时防身,而且可以困厄时济贫。赠剑一般只发生在至交知己之间,成为最友好的一种表示。那种亲切的举动,简直就有“与你同在”的意味。 诗中称朱大为“游人”而不称故人。故人之意于赠剑事不言自明,而“游人”,更强调其浪游者的身份。“五陵”本为汉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俱在长安,诗中用作长安的代称。京华之地,是游侠云集之处,“游人”当亦若人之俦。“宝剑值千金”,本为曹植《名都篇》诗句,这里信手拈来,不仅强调宝剑本身的价值,而且有身无长物的意味。这样的赠品,将是何等珍贵,岂可等闲视之!诗中写赠剑,有一个谁赠谁受的问题。从诗题看,本可顺理成章地理解为作者送朱大以剑。而从“宝剑”句紧接“游人”言之,还可理解为朱大临行对作者留赠以剑。在送别时,虽然只能发生其中一种情况,但入诗时,诗人的着意唯在赠剑事本身,似乎已不太注重表明孰失孰得。 千金之剑,分手脱赠,大有疏财重义的慷慨劲儿。由于古代诗文特有的文化背景,读者不难联想到一个著名的故事,那便是“延陵许剑”。《史记•吴太伯世家》载,受封延陵的吴国公

作者【孟浩然】介绍

孟浩然(689-740),男,汉族,唐代诗人。本名不详(一说名浩),字浩然,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世称“孟襄阳”。浩然,少好节义,喜济人患难,工于诗。年四十游京师,唐玄宗诏咏其诗,至“不才明主弃”之语,玄宗谓:“卿自不求仕,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未仕,后隐居鹿门山,著诗二百余首。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王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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